法律:「賣一卡 賺三卡!」直播賣仿品太好賺仍破功

SOURCE:自由時報LTN〔記者許國楨/台中報導〕2018-03-05
朱姓男子自中國低價訂購各式名牌仿冒精品,再透過臉書直播平台或Line通訊軟體以正品1到3折價格販售,月淨利起碼十多萬,警方日前循線直搗其倉庫起出侵權市值超過200萬仿品,除依違反商標法移送外,因朱男標榜「原單1:1」讓消費者陷於真品錯誤訂購,再送一條刑責更重的詐欺罪,讓朱男當場呆楞,這下代誌大條了。
警方調查,31歲朱男原本就從事網路直播販售藝品,因競爭激烈獲利有限,今年過年前看準台灣人名牌迷思的市場大餅,自中國大肆訂購各式名牌仿冒精品存放在倉庫內,同樣透過臉書直播等式標售,或是在Line通訊軟體成立群組在紀事本上標示價格及尺寸表,讓不特定臉書及Line網友下標。
但即便質感不佳且與真品相似度頗有差異,卻因僅正品1到3折價格,有的甚至低於一折,仍吸引不少買家瀏覽進而購買,平均每件5百到1千元不等的進貨成本,竟都可以標售到3至5千元,還有正品要十多萬元的名牌肩背包,竟也以4千元左右售出,每月獲利上看十多萬元。
此外朱男大多利用半夜十二點過後才開始直播,期間也不露臉藉此逃避查緝,但有民眾收到與直播主所販賣不符商品,懷疑遭詐騙向保二總隊刑大偵二隊檢舉,警方根據相關匯款帳號等情資追緝,鎖定朱男位在新北市的精品網站前往查緝,並在其承租的鐵皮倉庫內查扣百餘件CHANEL、GUCCI 、LV等品牌的仿冒皮包及配件,侵權市值超過二百萬元。
警方表示,以往查獲仿冒案件多以刑度一年以下的商標法移送,賣家往往以為只要跟求償的正品廠商和解即可,即便被查獲因貪圖暴利很快會重起爐灶,但此次朱男標榜「原單1:1」話術並未告知是仿品,讓不知情消費者陷於混淆錯誤訂購,已涉及刑度3年以下的詐欺罪,因此訊後全案依詐欺、違反商標法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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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名品仿冒 社群平台 商標侵權 詐欺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