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山寨喬丹牌 無恥告NIKE 侵害姓名權 索賠140萬
SOURCE:蘋果日報 廖柏璋 201/03/15
NIKE旗下Jordan Brand以「籃球之神」喬丹(Michael Jordan)為代言人,是全球知名運動品牌,但在中國也有所謂的「喬丹牌」,自2002年起NIKE就控告「喬丹牌」侵害喬丹姓名權,卻也一直以敗訴收場。最令人意外的,根據中國媒體報導,「喬丹牌」竟上法院反告NIKE侵權。
由於「喬丹牌」以Jordan的名字翻譯,使用的LOGO也疑似喬丹在籃球場上運球的動作,因此從2002年開始,NIKE曾先後10次向中國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和商標評審委員會,控告中國「喬丹牌」的「QiaoDan」、「喬丹」等商標侵權,NIKE主張「喬丹牌」侵害喬丹姓名權,但都以敗訴收場。
喬丹親出馬也遭駁回
為了打贏公司,NIKE在2012年甚至讓喬丹本人親自出馬,再向中國「喬丹牌」提告侵權,甚至一路上訴到了最高法院,但經過4年官司,2016年喬丹的上訴還是遭到駁回。
NIKE告不了中國「喬丹牌」就算了,中國《北京商報》報導,中國《喬丹牌》竟然反過來控告NIKE侵害商標權以及不正當競爭,此案最近還在中國的晉江法院智慧財產權庭公開開庭
不正當競爭要求道歉
根據中國媒體報導,中國「喬丹牌」認為「喬丹」這兩字的中文字商標屬於他們,但NIKE將「喬丹」此具有高度識別意義的中文商標,用於推廣和銷售Jordan Brand商品,因此侵害中國「喬丹牌」商標專用權,形成了不正當競爭,要求NIKE停止侵權行為,公開道歉並賠償30萬人民幣(約140.5萬台幣)。
對此NIKE回應,他們沒有把「喬丹」等相關標識用在官網,只是用在後台關鍵詞,並未構成商標侵權,也沒有構成不正當競爭,晉江法院對此案並未當場宣判。
NIKE和中國喬丹牌互控事件簿
2002年起 NIKE數度向中國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和商標評審委員會控告中國「喬丹牌」侵權,但都敗訴。
2012年 NIKE喬丹親自出馬控告中國「喬丹牌」侵權,但最高法院還是駁回。
2017年 中國「喬丹牌」控告NIKE侵害商標權及不正當競爭,目前仍未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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