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搶注囤積 待價而沽 惡意搶注攪渾了商標注冊這潭水
SOURCE:新華網 工人日報 2018-08-29
國內首次對職業商標搶注人的不正當競爭行為做出了判決:因惡意搶注商標、惡意投訴,李某被判罰70萬元。杭州市余杭區人民法院近日審理的這起案件引起了廣泛關注,被認為是對商標惡意搶注者的有力震懾。
“商標搶注怎麼能成為一門‘生意’呢?”中華商標協會法律部副主任張靜玉感嘆説:“商標法的立法目的本是保護商標專用權,促使生産、經營者保證商品和服務質量,維護商標信譽,是為了國家經濟健康有序發展。而當前國內惡意搶注現象非常普遍,問題嚴峻。”
企業不得已“山寨”自己的商標
余杭區法院審理的這起案件中,被告人李某將原告拜耳集團産品裝潢中由原告委托他人設計、並在先投入商業使用的圖形申請注冊商標,于2016年獲得商標注冊。
之後,李某利用已獲得的商標權對在淘寶平臺銷售的涉案産品發動大規模、持續性投訴,並向被投訴的産品分銷商提出付費撤訴。李某的行為導致涉案産品在銷售旺季下架,他還多次企圖迫使拜耳集團高價收購其手裏的涉案商標。
“商標惡意注冊,是指違背誠實信用原則,以攫取或不正當利用他人市場聲譽,損害他人在先權益,或者以侵佔公共資源為目的的商標注冊行為。”張靜玉説,“搶注國內外知名商標、商號、名人姓名的,同一主體囤積幾百枚甚至幾千枚商標,不使用、待價而沽的,搶注者‘賊喊捉賊’惡意維權的,不一而足。”
惡意注冊情況嚴重,許多企業的應對顯得有些哭笑不得而又無可奈何——它們不得不多類別甚至全類別“山寨”自己的商標以“防禦”。
在日前的拼多多“山寨”品牌事件中,創維發布品牌維權聲明,指責拼多多平臺所售創維先鋒、創維雲視TV、創維e家等,涉嫌假冒。而如果查詢一下,會發現許多知名企業已未雨綢繆。比如,小米公司把“大米”“蝦米”“玉米”“爆米花”“黑米”“米粉”全部注冊了,阿裏巴巴名下也有“阿裏叔叔”“阿裏爺爺”“阿裏奶奶”“阿裏寶寶”“阿裏哥哥”等“阿裏一家子”。
“盡管注冊防禦性商標在保障企業權益方面作用明顯,但也存在困局。”張靜玉指出,“防禦商標以‘保護’為目的,使用的可能性很低,因此面臨‘撤三’風險。”
張靜玉説的“撤三”,指的是根據商標法第49條規定,沒有正當理由連續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可以向商標局申請撤銷該注冊商標。也就是説,即使企業注冊了防禦性商標,如果三年裏沒有使用它們,後續可能面臨被撤銷的風險。而實踐中,為規避“撤三”風險,一些企業又被迫每三年再申請一次。如此循環往復,商標申請量逐年膨脹,商標異議申請、無效申請和行政訴訟逐年大增,造成了對社會資源的浪費。
搶注商標成為發財致富的途徑
“搶注人最愛‘傍名牌’。”北京中聞律師事務所合夥人、知識産權律師趙虎告訴記者,有些搶注者瞄準知名的商標,會在其沒有注冊的品類上進行搶注。名人姓名也是“重災區”。今年世界杯期間,新秀姆巴佩的名字就成為商標搶注的目標。據媒體報道,7月1日~7日,在中國商標網上申請注冊“姆巴佩”或“姆巴佩MBAPPE”商標的就已達138個。注冊該類商標的企業五花八門,有肥料公司、馬場、網吧,甚至是鞋廠。
截至2017年12月底,我國商標累計申請量達2784.2萬件,累計注冊量為1730.1萬件,有效注冊商標量為1492萬件,連續17年位居世界第一。雖然是商標大國,但我國商標的含金量卻明顯不足。
趙虎認為,商標是可貴的資源,如果不是以使用為目的,而僅僅是為佔有或交易而囤積,會導致真正想注冊的企業注冊不了,企業之前積累的商譽可能會被截斷,還可能造成消費者的混淆或誤認。
“一些惡意搶注者對知名的商標就改一個字,或者在其前後加數字,然後進行廣撒網式注冊申請,批量‘碰瓷’。還有一些商標搶注人發現境外有些知名品牌尚未進入中國,就會迅速搶注他們的海外商標。”廣東深圳深南律師事務所律師張愛東説。
張愛東代理過惡意搶注行為導致的商標侵權和不正當競爭案件。在他看來,“對于職業商標搶注人來説,商標搶注快,來錢也快,他們覺得有利可圖。而違法成本往往非常低,即使搶注失敗,也沒有較為嚴厲的法律懲罰。”
據了解,注冊一個類別的商標,費用只要1000多元,而轉讓價格可達數百萬元。
商標惡意注冊已經成為一門生意,許多機構以此牟利。中華商標協會每年都會舉辦商標代理案例評選。張靜玉發現,這些年報送上來的案例大都是惡意搶注商標、權利人維權的案例。
“一些人或機構把搶注商標當成一種發財致富的途徑,甚至還有人開講座將商標説成一種投資工具,鼓勵大家惡意注冊、轉讓牟利。”張靜玉曾在網上看到,某地一商標事務所所長鼓勵“商標投資,轉讓獲利”,她對此感到難以理解。
對惡意搶注行為重拳出擊
商標法第32條規定,申請商標注冊不得損害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利,也不得以不正當手段搶先注冊他人已經使用並有一定影響的商標。這一條被認為是為了維護誠實信用原則,制止惡意搶注的行為,是對商標注冊制度的有效補充。
不過,張愛東在代理案件中發現一些困境。有些權利意識淡泊的商家雖然已經使用商標了,但沒有及時注冊,被別人搶注。而當他們維權時,又往往由于無法提供在先使用的證據而遭到駁回。
“我們在辦商標案件時有一句話;惡意壓倒一切。”趙虎表示,如果商標是惡意取得的,比如其有搶注記錄或者名下有多個商標的,法院在判決的時候會傾向于判定該商標無效。
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相關負責人曾表示,面對商標惡意注冊行為日趨規模化、專業化的形勢,商標局通過優化審查分文流程,對典型惡意申請類型及相關案例進行梳理、匯總。在審查環節,對認定具有明顯的主觀惡意的商標申請從嚴審查,主動予以駁回。
張靜玉表示,面對惡意注冊、商標侵權頻發的現狀,對侵犯商標專用權行為的處罰力度已不適應新時期創新型經濟發展的需求。“在此背景下,商標局在前不久啟動了新一輪的商標法修改工作,發布了徵求商標法修改意見的公告”。
“我們在制度上也要完善。”張靜玉説,“國外很多注冊制度規定必須要有使用意圖才允許注冊,我國商標法是沒有這種規定的。這次修法有可能做出平衡,但尚無定論。”(盧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