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雞同鴨講 美中貿易戰解不開的結

SOURCE:中時電子報 楊幼蘭 2018年10月01日
美中貿易戰正打得如火如荼,而其中最棘手,也最難獲得突破的問題之一,就是智慧財產權。
《南華早報》(South China Morning Post)9月30日指出,美國總統川普不斷痛批北京鬆散的智慧財產權保護法,說這導致美國每年損失多達6,000億美元(約18兆台幣),而北京卻加以否認。
中國大陸政府消息人士說,北京會改善智慧財產權保護法,以促進創新,並支持產業,但不是在美國施壓下才這麼做。
這名消息人士說,「北京認為,一切關於強制技術轉移,還有竊取智慧財產權的指控,都是無的放矢」。他並指出,由於雙方差異很大,對智慧財產權問題沒有共識,中國對解決不存在的問題無能為力。
從北京的觀點來看,原本中國大陸盜版與仿製品猖獗,如今他們在維護智慧財產權上,已有很大的進展。
而要求外國企業以技術換取市場准入(market access),則可追溯到已故中共領導人鄧小平的改革開放政策。直到1980年代,中國加入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WIPO)後,才加強相關律法
北京說,中國2011年付給美國的智慧財產權利金從2011年的34.6億美元(近1,100億台幣),大增為2017年的72億美元(近2,200億台幣)。
而美國柏克萊法律與技術中心(Berkeley Center for Law & Technology)中國倡議(China Initiative)主任柯恩(Mark Cohen)說,無疑北京在改善保護智慧財產權上有長足的進步,但並沒有化解美國的顧慮。
「美國不信任那制度,那中國政府主宰的制度,還有社會主義的做法,以及『2025中國製造』,」他指出,「他們說的是不同的語言」。
長久以來,外國企業人士不斷抱怨,在中國司法保護主義下,取證充滿挑戰,罰則相當有限,加上對外企「另眼相看」,他們要在大陸主張智慧財產權困難重重。
例如,「喬丹告喬丹」官司纏訟多年。從2002年起,中國喬丹體育品牌就與耐克商業的Jordan Brand展開爭奪商標戰。原版的Nike先後10次向中國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與商標評審委員會控告中國喬丹體育的「QiaoDan」、「喬丹」等商標侵權。
但據《北京商報》與《澎湃新聞》3月報導,因侵權被耐吉告上法院的中國喬丹,後來反告耐吉侵害商標權,並要求被告停止侵權,公開賠禮道歉,並賠償原告損失及合理支出30萬元(約140萬台幣)。
身兼美國專利商標局(US Patent and Trademark Office)資深顧問的柯恩指出,由於中國司法制度缺乏透明度,令外國企業缺乏信心。尤其是北京2015 年喊出「2025中國製造」,計畫到2025 年,中國將從「製造大國」成為「製造強國」,凸顯尋求稱霸全球高科技製造的雄心,更令外國企業與美國憂心。
華盛頓智庫中美研究中心(China-American Studies)亞太國際關係政策專家古普塔(Sourabh Gupta)指出,美中在智慧財產權上僵持不下,是由於對問題的理解不同。
他指出,依北京看來,它並未違反世界貿易組織(WTO)對智慧財產權的規定,並已更新政策,以符合WTO的規定。然而,對美國來說,問題不僅在於商業間諜活動與竊取私人商業機密,也在於強制技術轉移。
關鍵字:中美貿易戰爭 智慧財產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