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品牌:保障生涯價值 先有個人IP
SOURCE:聯合報 記者劉肇育、蘇志畬、毛琬婷╱專題報導 2019-04-24
代表王建民的「CM」、陳偉殷的「WYC」與戴資穎的「TTY」,我國運動員除了幾名代表性人物外,鮮少有智慧財產權(IP)保護觀念,要讓選手知道自己具有的價值,仍有漫漫長路要走。
專利師公會專利師權利維護委員會主任委員滕沛倫表示,運動員如果懂得利用名氣,建立相關的智財權保護,不僅保障自己,更能在退役後延續選手價值,台灣市場雖然小,但可慢慢培養。
中華職棒是台灣唯一職業化的運動產業,最具商業潛力,雖有如彭政閔、周思齊、林智勝等現役球員擁有個人商標,但比率極少,寶悍經紀公司經紀人高偉凱表示,國外職棒對於球員的智慧財產保護上規定詳盡,不過國內目前只能等遇到問題再找方法。
有八成球員不熟悉運動智財權,秉初經紀公司經紀人林世民點出原因,一是成長過程過度精英化,二是使用機會不大,「中職制式合約在智財權保護上傾向資方,球員使用不到,自然不會特別在意。」
專利師公會設計實務委員會主任委員林景郁也鼓勵運動產業、選手能多多運用IP,「當運動員品牌上來,球團經營也可以跟著提升,如果球團有這樣的思維,會比運動員更容易,很多面向可以更蓬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