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被大公司抄襲怎麼辦?小蝦米自保五大法則
Source: 數位時代 撰文者:李欣宜 2015/10/21
矽谷知名天使投資人提爾(Peter Thiel)曾說:「忘了創新我們就只是在抄襲。」昨天華碩Zenfone被爆出疑似抄襲新創團隊Call Saver App,不僅兩個App的子目錄選項數量一致,連錯誤都一樣,資料結構、格式與資料順序也極其相似,引起公憤,網友紛紛群起支持Call Saver提告,但是新創面臨大公司抄襲,到底應該對簿公堂還是摸摸鼻子自認倒楣呢?
其實科技業抄襲事件屢見不鮮,從硬體到軟體都有類似情況發生,例如對岸爆出抄襲台灣Gogoro的電動機車又或者是蘋果告三星Galaxy系列抄襲,連Facebook都曾經告過德國社群網站StudiVZ,身為新創,財力微薄又沒時間,然而專利訴訟案件往往曠日廢時,導致許多創業者就算被抄襲,也無心與大公司打官司,只得自認倒楣。
其實,就法律層面來說,小新創面臨大公司抄襲,並非無計可施,防範措施做足,小蝦米對大鯨魚也有機會逆轉勝。
1. 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你有哪一個?
在法律上如果想要保護自己的App,其實可以從三方面申請法律保護:
一是專利權:所謂的軟體專利是保護創作者的想法,也就是該產品的idea ,但若要申請專利,該產品必須要有足夠的新穎性。在Call Saver的案例中,若要申請專利可以分成技術專利和使用者介面專利兩種,博盛智權專利部經理張政偉指出,Call Saver的技術除非有什麼系統架構上的創新,否則應該很難申請技術專利。
而使用者介面要證明華碩抄襲也很難,Call Saver和華碩的快撥小幫手在介面設計上確實有很多相似之處,但是無法證明雙方的使用者介面有幾成相似。立勤國際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黃沛聲說:「介面設計要告贏很難,如果要告贏就是要證明對方的東西長得跟你百分之百一樣,否則就算只有八成相似,那也是不相似。」
二是商標權:
黃沛聲表示,新創可以申請商標專利,若他人非法使用自家商標,才可以據理力爭。但在Call Saver的案例中,華碩並沒有使用Call Saver的商標,而且商標若沒有一定知名度,也不太可能被盜用。
三是著作權:
黃沛聲指出,任何軟體程式被寫出來,就算不申請,開發者也擁有著作權,因為程式語言就跟自然語言一樣,是人類意志的表現,即使程式功能一樣,每個人的寫法一定都不一樣,因此只要把雙方的程式碼拿出來相比,一看就知道有沒有抄襲。
張政偉指出,在Call Saver這個案例中,若真的要走到訴訟階段,著作權的贏面比較大,因為華碩的程式碼看起來「有點類似」。黃沛聲也認為在四大疑點當中,第四個疑點最為關鍵,因為雙方的資料結構、格式與資料順序都極為相近。
(圖說:App的智慧財產權有專利(技術手段和使用者介面)、商標和著作權三種。圖片來源:張政偉。)
2. 寄存證信函給自己
但就算真的開發者搬出著作權來保護自己,萬一對方也指稱自己是最先寫出這個程式的人該怎麼辦呢?避免口說無憑,黃沛聲建議開發者可以寄一份「存證信函」給自己,證明自己才是第一個寫出程式的人。
剛寫完程式碼的時候,一定要先申請第三方證明是你先寫好的,你可以透過第三方Server發Email給自己,但不能是自己管的Server喔,你可以比如說在中華電信的Server存一份,到底有沒有抄襲,到時候就請中華電信拿資料出來看就知道了,中華電信不會騙人。
(圖說:左側白底之資料為華碩快撥小幫手更新手機端撥號資料時所使用的 xml ,右側黑底資料為技術研究人員分析 Call Saver App 原始碼後所列出的撥號資料表。照片來源:數位時代。)
3. 請出專利流氓
若真的要法庭相見,雖然新創要告贏大公司不容易,而且創業家最缺的就是時間跟金錢,但若創業者一開始就已幫自己的產品申請專利,在法理上站得住腳,只是沒成本與大公司打混戰,張政偉建議其實可以請出專利流氓:「新創團隊可以把專利授權或讓與專利流氓,由專利流氓去告大公司,畢竟專利流氓的訴訟經驗豐富,每天在做的就是訴訟又有錢有閒。」
4. 危機就是轉機
許多創業者一想到要上法院就頭大,只想要息事寧人,但其實危機也可能是轉機,大公司雖然資源多,但是新創若懂得把握機會,訴訟案件也可能助新創一臂之力,讓新創逆勢成長。
黃沛聲說,新創告大公司雖然要花律師費,但是最後如果雙方能協調和解,不僅有可能獲得和解費用和資源,還可以沾大公司的光換得媒體曝光和聲量,這就是法律可以幫助商業的地方,焉知禍福,
就Call Saver的案例來說,華碩不怕告輸後會被判刑或賠錢,他們最怕輸掉的是商譽,那很簡單,他只要跟你和解就好,Call Saver這樣可以拿到資源還可以拿到一些錢,搞不好以後華碩出貨的手機都內建這個App。
告一下華碩沒有多少錢,但是卻可以賺到曝光度,這是以小博大非常值得做的一件事情。對華碩來說他一定會徹查到底是哪個工程師拷貝人家的程式碼,就算他們真的發現了,他們對外也還是會說沒有抄襲,但是對內他就會心虛,他只要有任何機會他就會花個小錢跟你和解,但華碩的小錢就是小公司的大錢,告他可以賺到曝光度還可以拿到錢搞不好還可以合作,如果是我的話,要不要告?一定立刻告。
5. 用技術建立高門檻
然而,以上幾點其實都治標不治本,如果想要杜絕抄襲,除了申請專利,最根本的方法還是用自家技術建立高門檻,讓他人就算想抄也沒法抄起,畢竟防範勝於治療。Google台灣董事總經理簡立峰接受《數位時代》專訪時便曾指出,創業團隊可以分成服務和技術兩種,服務型團隊的技術通常不是獨一無二的,進入門檻較低,因此較容易被抄襲,例如:Uber、Airbnb就屬於此類,此類新創必須靠速度搶市。
第二類則是握有關鍵技術的新創,這類新創有頂尖技術和專利保護,進入門檻高,競爭對手難抄襲,「專利技術是公司最實質的優勢,因為這會讓你的產品很難被複製,甚至不會被複製。根據經驗法則,重點專利技術要比現存技術好10倍以上,才能真正取得獨占的優勢。如果不到10倍,可能會被視為微幅改善,這樣的產品很難賣得出去。」美國知名創投家、PayPal創辦人提爾(Peter Thiel)在《從0到1》一書中強調。例如發明空中解鎖技術的AirSig便為一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