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諾貝爾獎得主中村修二:智財法擋路 日企難留住科學人才
Source : 工商時報
金融時報報導,日本諾貝爾物理學獎得主中村修二警告,日本企業界可能面臨科學人才出走,因日本企業在日本智財法的框架下,推出更為嚴苛的工作合約,難以留住人才。
報導指出,日本企業界所提出的工作合約,係以日本法律中對於「合理薪酬」的界定為核心,係針對發明人與雇主間這10餘年來頻仍的衝突而提出,希望就此解決相關衝突。過去這些衝突將日立、奧林巴斯(Olympus)、味之素及其他的大企業,捲入訴訟中。
贏得2014年諾貝爾物理學獎的日本人中村修二警告,這些預期中的新原則,將讓企業更易於對其員工界定所謂「合理」的定義,而這個權力目前則操之於法院之手。
中村修二目前定居於及工作於美國加州。他說:「日本經團連(企業遊說組織)一直在推動這個改變,因為被我個人案件給嚇到了。」
中村修二因協助發明節能光源,即藍光二極體而獲諾貝爾獎。他這項發明,僅讓他從當時任職的日亞化(Nichia)公司拿到幾百美元獎金,卻讓日亞化公司賺進數億美元計的財富。
他在2001年獲法院判給他將近2億美元的補償金。這個勝訴造成轟動,讓他聲明大噪,而儘管他的補償金在上訴庭被減至約800萬美元,但以日本標準而言,仍相當可觀,令日企忐忑不安。
他說:「日本政府讓經團連如其所願,是恐怖之舉。結果是,大家乾脆出走,前往美國。」
按目前做法,日本企業就「可能創造出高價值智慧財的未來員工」,必須在協商工作合約時就界定出「合理」的薪酬。
過去10年來的相關訟案,最後經常判給發明人高額補償金,迫使日企提高關於「合理」的界定。
擬議中的修訂,將讓日企享有從一開始就擁有某項專利之權。日本通常由發明人申請專利,但依慣例會把專利權移轉給企業。
(工商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