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創新:商業虛與實-服務業進入三層次創新時代
Source : 工商時報
比運算速度,人腦比不上電腦;比創意思考,人腦的獨特性,又是電腦所不及。未來賽局,與其競速不如競智。
競智比的是創意與創新,人的創意開展了多元化的可能性,但人卻受限思維領域,關注什麼,就只看到什麼。誠如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康納曼博士所言:「我們看不見自己的看不見。」
企業創新活動是營運發展的關鍵,但觀察企業創新成果會發現:若團隊擅長產品,便以產品創新唯多,擅長設備開發的,自動化又是創新關注焦點。
世界正在快速融入行動互聯網,包括消費、休閒、學習、工作、創業等,網上不存在,你或企業就等於不存在,其所帶來的換代效應,觸發一連串個人與企業的創新活動,透過互聯網快速擴散或失敗。
透過商業服務業三層次創新,互聯網+之後,創新活動可望被改變:
1.商品(服務)創新:這是商業服務業的基礎創新活動,為透過推陳出新,增加購買頻率,前台一項新品,後台需要一糸列進銷存貨作業,因此新品開發程序冗長,以互聯網建立顧客參與的創新社群,能在各測試點快速回收使用者反應,有效縮短開發流程。
2.空間場域創新:空間場域是線下業者最大的成本,將劣勢變為優勢,好比美髮師上門服務,但舒適優雅的空間、音樂營造的質感,加上符合人體工學躺洗設備,體驗就是空間塑造的價值,互聯網之後出現兩極化,要不極簡、要不極致,簡單主義與風格美學,使得空間創新更重要。
3.業態顛覆創新:業態創新的力量,如行銷大師熊彼得所說「創造性的毀滅」,互聯網應用提高業態創新機會的開發,未來行業更迭的速度會更快,業者最好能先自我顛覆。
APP訂購、第三方支付、互動行銷、社群經營等,交織成全新的商業景象,企業間速度與數量的競賽已然產生質變,進入一個立體跑道的格局,在腦力時代,智慧價值極大化,不競爭的競爭,終將成為新競爭思維。
未來,產品、行銷、設備、空間等單項創新,也會因互聯網而整合成面,鎖定業態創新,智價開發無極限。
(本文作者為北京中企連鎖創辦人/社團法人台灣服務業發展協會祕書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