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品牌:真假「國美」之爭引發商標搶注思考
SOURCE : 鉅亨網新聞中心 (來源:和訊網) 2016-07-08
近期,一則審理中的「傍名牌」者狀告「名牌」案件,將商標侵權問題再度推上風口浪尖。商標搶注這一困擾行業多年的亂象,亟待出重典規範和治理。(和訊房產消息)
事件是這樣的,當事方是馳名商標品牌「國美」和注冊為「國美酒業」的兩家企業。「國美酒業」起訴國美控股集團旗下電商「國美在線」在酒類銷售中使用了「國美酒窖」字樣,要求停止侵權,並賠償14萬元。明明用了「國美」商標的「國美酒業」,為何卻說自己的商標權被侵犯?
事實上,這似乎說明是「國美酒業」心中膽怯,慌亂中不得已出的亂招。國美酒業公司在訴訟中稱,國美酒業法人代表武玉傑在第33類酒類商品上注冊了「國美GUOMEI」商標,依法享有該商標的商標專用權,而「國美在線」的「國美酒窖」侵權了「國美酒業」的商標權。但實際上,「國美酒窖」申請的是35類的酒類推銷和零售,並非國美酒業所申請的33類酒類生產。在法律專業人士看來,「國美酒業」的起訴只是一廂情願,並沒有法律依據。
禍起商標搶注
國美酒業之所以起訴國美電器,背後是有自己的強烈擔憂。因為國美酒業害怕被國美電器申請的商標無效擊中,從此不能再使用此商標。
2016年4月29日,北京國美電器有限公司對武玉傑的國美酒業商標申請了國家工商局商標評審委員會裁定其商標無效。國美電器的申請理由是,國美電器屬於馳名商標,存在跨類別保護的權利,「國美酒業」注冊的33類國美,侵犯了國美電器馳名商標的合法權利。據了解,目前,商標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正處於證據補充階段。
資料顯示,這個案例是近年來頻繁發生的商標侵權案中的一個典型案例,禍起於商標搶注。
國美商標案中,「國美酒業」的商標是武玉傑於2014年10月28日從原商標注冊人趙秀蘭手里受讓的。筆者查詢獲悉,2014年5月21日,國美控股集團宣布進軍酒類銷售,着力打造「國美酒窖」,主要是葡萄酒進口銷售。就在國美酒窖宣布進軍酒類市場之後,武玉傑隨後便購買了被搶注的國美酒業商標、成立了一家名為「國美就業集團有限公司」的企業,並從事酒類生產。這其中或許有巧合之處,但也不排除「傍名牌」的嫌疑。
亟待整治亂象
國內一位著名知識產權專家表示,從商譽累積來看,國美電器商譽累積明顯要比國美酒業強很多,而且歷史更早。一般而言,談到國美想到的首先就是國美電器及其集團產業。國美商標案之爭中,其實涉及到另外一個關鍵人物就是商標最早的注冊人趙秀蘭。趙秀蘭於2003年5月30日,在33類「酒」上向商標局申請了國美商標後,2005年被商標局核准注冊。2014年10月28日,趙秀蘭將其注冊的「國美酒業」商標轉讓與武玉傑。在轉讓給武玉傑之前的10年時間里,趙秀蘭並沒有真正使用國美酒業商標,也沒有對商標進行商譽積累。而趙秀蘭的身份是商標代理機構成員。
「如果是商標代理機構從業人員注冊的商標,就是明顯違反法律規定和行業道德的囤積居奇行為。」上述專家說。
一段時間以來,國內商標被搶注情況非常嚴重,亂象頻現,而之前的立法和司法對此認識和保護不足。這便造成一些企業去注冊自己的商標時卻注冊不上,這也無形中增加了社會各方面的成本。而從近些年頻頻發生的「李逵」「李鬼」之爭中可見一斑。
「這個案子的核心就在於2003年趙秀蘭搶注的國美商標是否合法。因為在2003年之時,以國美的知名度,國美的商譽達到馳名商標是沒有問題的,而馳名商標是受到法律特殊保護的。」上述專家表示。
據了解,2004年武漢(樓盤)市中級人民法院在(2004)武知初字第32號民事判決書這一生效判決中認定」國美電器」為馳名商標。
「國美馳名商標2004年獲認定,是以案件確認事實,但並不表明僅是到2004年國美才是馳名商標。根據當時公眾對國美的認知度,可以是在2004年之前就是馳名商標。」上述知識產權專家說。
一位不願具名的律師表示,針對商標被搶注這一問題,也是有解決程序的。並非所有注冊下來的商標都是合法的。「一般商標注冊審核時,商標局不會太嚴格審核,但司法程序中會有商標注銷、商標無效等法律救濟手段來矯正來原來不妥當的情況。」上述律師說。
國美電器向國家工商局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裁定國美酒業商標無效,便是采取法律救濟手段維護自身的商標權。但是事前防范,遠勝於事後救濟。對此,業內專家呼吁,應當及早出台法律規範和治理商標搶注亂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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