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论专利说明书之撰写质量

by ChungChuan 王文宏,陈昱仁
一、前言:
按,专利权系为申请人公开揭露其辛苦研发的技术内容,向政府换取一定的独占市场的权利,故专利说明书是一种法律文件,据以界定申请人所欲的保护范围;也是一种技术文件,待其专利权到期成为「公众财」后,一般人均可参照该专利说明书而复制其技术、方法及其产品。故专利说明书撰写上有其格式规范,若非接受专门训练是无法写出质量佳的专利说明书。
故一般人申请人基于「尊重专业」通常会委托专利事务所代为申请专利并撰写专利说明书等申请专利文件。但在现行国内新型专利采用登记制,且可百分之百可以请准的情况下,再加上一般申请人无能力可以判别一篇专利说明书的好坏,导致许多专利事务所不重视专利说明书的撰写质量,只顾着拚案件量,诸不知所有专利侵权官司均要回归到专利说明书的基础上,该专利说明书犹如一栋房子的地基,地基不好,房子容易垮倒,专利说明书若写得不好,即使委任最好的律师来打专利侵权官司,仍有「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之憾。
那写得不好的专利说明书会有哪些影响呢?通常会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专利权人发现他人仿冒,并向法院提出专利侵权官司后,却被法院认定专利说明书撰写不符合规定或其未能符合专利要件而被判决专利无效,进而尝到败诉的苦果。另一种情况是专利保护范围写得太窄,导致他人很容易回避设计(Design Around),使其专利证书形同一张废纸,根本告不赢仿冒者、侵权者。由此可以看出说明书质量好坏与申请人的权益是息息相关。如果申请人未经检视专利说明书的内容而仓促送件,将会遇到前述的情况。若申请人能够具备专利说明书的常识,并于承办事务所撰写说明书时,提供适当的监督及建议,不仅可以提升专利说明书的质量,更可以保障自己的权益。
二、专利说明书的内容:
说了这么多,那专利说明书要写的内容是什么?依据专利法及其施行细则上述规定,一般专利说明书的主架构系为发明名称、发明摘要、发明说明及申请专利范围,其中发明说明又细分:发明所属之技术领域,先前技术,发明内容,实施方式及图式简单说明等五个次架构,所以整个专利说明书架构如下:
专利说明书的架构
而专利说明书的每个项目都有其特别用途,例如:发明名称系界定要保护的目标;发明摘要及其代表图则便利于他人作专利检索及阅读;先前技术系在描述专利的技术背景,能让阅读者更快速进入当前的专利技术状况;实施说明及图式系让人能更清楚了解发明的内容,且为判断是否具专利要件的主要依据;而申请专利范围系在界定发明人的权利范围,侵权与否的主要依据。故我们可从上述说明,说明书各项与发明人自身权利有关的重要性依序为申请专利范围、专利说明及其图式、摘要。兹将专利说明书的各项目、用途、重要性作成一览表如下:
项目 |
用途 |
重要性 |
发明名称 |
界定欲保护之目标 |
☆☆ |
发明摘要 |
利于他人作专利检索及阅读 |
☆ |
技术领域 |
利于官方作专利技术分类(IPC) |
☆ |
发明内容 |
界定所要解决问题、技术手段及所达成功效。(专利要件来源之处) |
☆☆☆☆ |
图式简单说明 |
表达各图的意义 |
☆☆ |
实施说明 |
让他人清楚了解专利各实施之内容并支持「申请专利范围」 |
☆☆☆ |
组件符号名称 |
辅助他人阅读实施说明及其图式 |
☆☆ |
图式 |
辅助「实施说明」要项的文字描述的缺漏 |
☆☆ |
申请专利范围 |
定发明人的权利范围 |
☆☆☆☆☆ |
三、专利说明书质量的判断方法
在明了专利说明书的架构及其用途之后,接着介绍如何从承办事务所的专利说明书的汇稿当时的各要项来判断其撰写质量:
(一)、申请专利范围
1.检视申请专利范围的主项(亦即独立项)篇幅是否过大、字数是否太多。通常主项字数太多,代表主项较窄,容易被回避设计(design around),即专利权利人的权利范围较窄而无法抓到仿冒者。因此,专利申请人须进一步思索,并找承办事务所商量,有必要如此界定此主项范围吗。
2.主项写入过少组件,虽然主项范围很广,但容易涵盖到先前技术前案,导致被官方核驳而无法获准取得专利,亦容易被举发撤销或被法官判无效。故写入必要组件于主项是最为洽当方式,因此申请人必须让承办事务所了解哪些是必要的组件(或步骤方法)。
3.检视主项的各组件间的链接关系是否交代清楚,若没交代清楚将容易被官方以不符合「明确性」遭到核驳。若主项有多处连结关而没交代清楚,也代表着承办事务所不用心或经验不足。
4.检视申请专利范围的总项数及其主项数,通常承办事务所会依据申请人的研发的物品的复杂度情况,写足十个请求项(若超过十项,官方会加收超项费用)。更甚者,为求得较广的权利范围,可能会界定多个主项。(注:若申请人的研发物品太过简单,亦可能会有不足十项的可能性)
5.检视各请求项所界定的权利范围,是否有遗漏而未保护到的部份。
(二)、先前技术
承办事务所通常会引用一些专利文献前案的技术瓶颈来点出申请人的案子所欲解决问题,并突显该案的优点,故承办事务所常会找出一些前案内容,例如引用国内专利文献Ixxxxxx或Mxxxxxx或Dxxxxxx,亦可能引用国外专利文献,例如:USxxxxxx、JPxxxxxx、DExxxxxx、CNxxxxxx…等等。故申请人可以检视承办事务所所撰专利说明书的先前技术是否有引用一些前案文献,若没有引用则代表承办事务所怠惰而省略了前案检索这个重要步骤。(注:具开创性案、先驱案会有没前案的情形发生)
(三)、发明内容
1.检视是否清楚界定发明内容的所欲解决问题、解决问题的技术手段及所达成功效,而且解决问题、技术手段、达成功效三着须具连贯性、逻辑性及合理性,如此的功效较能说服审查委员。例如:为解决习式椅子无法移动的问题点,本创作系于椅子的各椅脚接设一轮子,藉此让坐着的人可以移动椅子。
2.检视该解决问题、技术手段、达成功效是否有漏写的情况,若有必须送件前立即要求承办事务所修改,否则送交官方审查就无法增加漏写的部份。
3.在符合逻辑下,新创技术内容、创新方法或技术手段特征各组成组件可达成前案或习知结构所未能达成的功效尽可能写多一点,藉以争取「进步性」的最大空间,如此可以降低被核驳而不被核准专利之机会。
(四)、实施说明
实施说明具有支持申请专利范围的效果,故申请专利范围有的部分则实施说明亦要作一番详细说明,若申请专利范围有提到的技术特征,而实施说明却未对该技术特进一步详细说明,则构成「未充分揭露」、「不明确」要件,而成为专利举发撤销之事由。
(五)、图式
检视专利说明书中的图式是否揭露清楚,比例是否正确得体,有无参照工业制图标准,是否有遗漏组件符号…等等。从实施说明、图式的检验中可以检视承办事务所的细心程度。
(六)、发明名称
须检视发明名称是否切合自身的需求,且发明名称不得冠上无关技术之用语,例如:人名、地名…等等。
(七)、发明摘要
发明摘要的陈述与申请专利范围无直接关联,而与专利前案检索较有关系,专利法施行细则规定发明摘要的内容陈述须在250个字内,故承办事务所须以250个字来简述专利申请案的技术特征、功能及其用途者,并须指定代表图,藉此以便利他人检索并快速检视其专利内容。故从申请人的权益角度来看,该发明摘要的内容系无法检视一篇专利说明书的质量的好坏,只能从其评估承办事务是否懂得法规的规定及对专利说明书的撰写是否作严格的控管。
四、结论
综上所述,专利说明书之撰写质量的好坏攸关申请人的权益甚巨,除了申请专利时核准与核驳机率外,亦即可能会影响日后作专利维持时可能会遭遇举发撤销之可能性,以及专利侵权诉讼胜诉与否的关键。因此申请人除了本身必须具备基本专利常识外,亦须在专利申请案与受任承办事务所进行汇稿时,最好由本文所教导的方式逐一检视其专利说明书的申请专利范围界定是否恰当,其所界定的保护是否周全;是否引用前案专利文献来强化自身专利申请案的优点;另亦得检视是否遗漏功效,因为~增进功效~是进步性认定的来源;而实施说明及图式是否有遗漏或缺漏的地方…等等。若申请人能参照本文所提供的方法,据以检视承办事务所的专利说明书质量并要求,除了可强化自身专利权的强度,亦可在其专利商品市场上取得主导地位而立于不败之地。
关键词:专利 专利说明书 专利举发 进步性 充分揭露 发明摘要 技术领域 先前技术 实施说明 图式 组件符号 申请专利范围 主项 独立项 解决问题 技术手段 功效 实施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