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地图:论「改良专利」的好处

by ChungChuan REX WANG,SAM CHEN
为何申请专利 ? 申请专利除了可保护生产及销售自家商品外,另外具有辅助营销的作用,所以我们常会看到某家公司的产品DM会看到本产品已申请新型专利第XXXXXXX号,所以许多人或公司一有新产品就会申请个专利保护,但许多人或公司一定不知,有专利却不一定能够实施或可能侵犯他人的专利,这就是为甚么我们的产品已申请了专利保护,但还是会收到他人的专利侵权警告函 ?
专利权本质 : 这就要从"基础专利"及"改良专利"说起,很多人只知道专利这个东西,却不知道专利又可区分为"基础专利"及"改良专利",又这个"基础专利"及"改良专利"要如何去辨别呢?
基本上,我们申请专利并不一定要求技术创新方案必须为原创,在现有产品或者现有技术基础架构上的改进改良也是可以申请专利。在实务上,原创性足够或者基础专利并不多见,尤其是在科学技术日益发达的今天,绝大部分的专利都是在现有技术的基础上进行的改进改良,也就是所谓的"改良专利"。正如牛顿所说:「我为什么看得比别人远,那是因为我站在巨人的肩膀上」。
现在我们就举一个有趣的例子,好让我们能够了解何谓"基础专利"及"改良专利",以便能够快速区别"基础专利"及"改良专利":
某甲有个凳子专利,这个凳子很简单,包括:一个座板;和四个与前述座板相连的支撑于地面上的支脚柱。
某甲座椅的座板及支柱脚
由于某甲的凳子在市场上销售的非常好,可是过了一段时间,某乙发现长时间地坐在某甲的凳子上会很不舒服,如果该凳子上能有一个靠背,那坐在其上面更舒服,于是某乙就发明了椅子,并准备申请专利,椅子比凳子的改良之处在于:多了一个靠背,当然这个椅子也有一个座板和四条支脚柱。
这下问题就产生了,某乙可以申请椅子的专利吗?当然可以!
此时某甲的凳子专利就是"基础专利",而某乙的椅子专利就是"改良专利",所以在我们研发工作中,大部分的工作也是在现有技术的基础上进行的改进改良,以便使产品的性能更好、成本更低、生产效率更高…等等,这些研发成果如果具有一定的创造性,都可以申请专利的。相反地,在实际工作中要发明一种全新产品的机会是有的,但几率相当小。所以,在研发当中,不要以为自己的创新研发很不起眼,即使小小发明还是能够解决大问题,所以要如何保护您的发明?还是申请专利最有保障。
那某乙可以生产、销售椅子吗?不可以!
某乙的专利 : 靠背+座板+支脚柱
取得专利为甚么不能制造销售 ?
这时很多人就疑惑了,既然我都已经申请了椅子的专利了,为什么自己还不能生产及销售椅子呢?从专利侵权的角度而言,只要一件产品包括了先前专利的请求项的全部技术特征(指凳子专利),则落入该专利保护范围。对于椅子来说,虽然增加了靠背,但是还包括了一个座板和四条支脚柱,亦即某乙的椅子包括了某甲的凳子的所有构成要件,所以就落入了某甲凳子的专利保护范围内。因此,可以说,如果某已生产或销售椅子,则侵犯了某甲凳子专利权。
但是,进一步来说,由于某乙拥有椅子的专利,则他人(包括某甲),如果未经过某乙的同意,也不能生产椅子,否则就侵犯了某乙的椅子专利权。对于某乙来说,虽然不能生产椅子,但是由于某乙拥有椅子的专利权,则拥有了椅子的"垄断权"。又某乙为什么要申请椅子专利呢?显然某乙花钱申请专利并不仅仅是想拥有名义上的垄断权,而是为了生产和销售椅子并从中获得利润,但是由于有某甲凳子专利的存在,某乙又不能生产销售椅子,那某乙申请专利还有什么意义呢?
由于椅子坐起来更舒服,椅子的市场一定会非常好,其利润一定很可观。此时,某乙在想:我要是能生产销售椅子,一定能获得很好的利润,可是由于先前有某甲凳子专利的存在,我又不能生产椅子。某甲也在想:椅子的市场和利润一定比我的凳子好,如果我能生产销售椅子一定能获得很好的回报,可是由于某乙有椅子的专利,我又不能生产销售椅子。
因此,某甲和某乙都在考虑,如果我们双方合作,一定会成功,如何合作呢?有下列几种方案:
1、某甲授权给某乙使用凳子专利,亦即,某乙可以生产椅子,某乙支付使用某甲凳子的专利授权费;
2、某乙授权给某甲使用椅子专利,亦即,某甲可以生产椅子,某甲支付使用某乙椅子的专利授权费;
3、某甲和某乙进行专利交叉授权,亦即某甲授权某乙使用凳子专利,某乙也授权某甲使用椅子专利,这样,某甲既可以生产凳子也可以生产椅子,某乙也亦可以生产凳子也可以生产椅子。
当然还有很多其它的合作方案,且无论哪一种合作方案对某甲和某乙都是皆大欢喜,因为他们都能从各自的专利中获得了收益,这样专利的效益就显现出来了。
这时,某丙一看椅子的市场那么好,也想生产及销售椅子,可是由于凳子和椅子专利的存在,只好希望获得某甲、某乙的专利授权许可,可是某甲和某乙说:不好意思,凳子和椅子只有我们自己才能生产销售,其他人一概免谈,某乙只好干著急,但是没有办法,因为自己没有专利,没有办法去和别人谈判,也没有办法向某甲和某乙那样进行专利的交叉授权许可。
四、某丙怎么办?
由于凳子和椅子的市场不错,某丙一直想切入这个市场,可是却得不到某甲和某乙的专利授权许可,某丙该如何办呢?也有下列办法:
1、某丙可以继续在凳子和椅子的基础上进行研究改进。例如,椅子只有靠背,如果我能继续在支脚柱上增加轮子就变成了办公椅,这样用户会使用会更方许多,或许,某丙可以申请办公椅的专利。继续进行改良,如果把椅子的每二支脚柱的底部连接一弧形条杆,则椅子就可以变成摇椅,让用户坐起来更舒服,某丙可以继续申请摇椅的专利。
由于办公椅和摇椅的市场会很大,某甲和某乙如果想生产办公椅和摇椅,那么某丙就有了谈判的筹码,这样,上面的故事又要重复了。
2、或者,某丙可以研究某甲和某乙的专利,进行专利回避设计(design around),比如,某甲和某乙的专利都是说凳子或椅子有四条腿,那么某丙设计的凳子和椅子如果是三条腿,就不侵犯他们的专利了。大家可以分析一下,以下这些方案是否侵犯了某甲、某乙的专利吗?
某丙的办公椅
某丙的摇椅
某丙的回避设计
结 论:
1、专利的本意是保护发明创造,但是随着市场的竞争,专利已经成为商业竞争的策略之一,只有拥有专利权布局,才能具有谈判权话语权。专利是一种商业竞争,如果没有专利,可能连入门竞争的资格都没有。
2、专利的作用除了保护自主创新成果外,专利申请的布局组合还可以作为交叉授权许可及和竞争对手或未来竞合对象谈判的筹码。
3、专利保护和避专利设计一直是「矛和盾」的关系。如何以最大可能性运用创新专利保护自己的创新发明,避免他人的规避?如何想尽办方设法地避开他人的专利?这一对「矛和盾」总是在不断地促使我们动脑筋研发设计,也正是有了这对「矛和盾」关系,才促使我们不断地进行各种突破性技术创新及展现人类科技进步具有无限想象空间。
关键词:专利权 专利申请 基础专利 改良专利 回避设计 侵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