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告赢先进光!大立光重申捍卫知识产权决心

lSOURCE:LTN 自由时报 陈梅英
先进光(3362)窃取大立光(3008)营业秘密案,智财法院于6日作出判决,认定先进光等共同被告必须赔偿大立光15亿余元,大立光今天声明,感谢智财法院此一公正判决,并重申捍卫知识产权决心。
大立光说,先进光与大立光离职员工共谋不法窃取、使用、甚至将窃得技术申请专利,大立光已经分别于2012年、2013年提出民、刑事告诉。
其中,刑事案件已经由台中地检署于2015年侦结,检察官认为涉案人员(包含先进光公司在内)均有涉及不法,因而提起公诉,目前由台中地方法院审理中。
至于民事诉讼由智财法院审理,智财法院在2015年10月30日以中间判决,认为大立光技术确属应受保护的营业秘密,并非一般技术,并认定先进光的确侵害窃取大立光营业秘密,还持有大立光技术去申请专利,因此于昨日第一审终局判决进一步认定,先进光等共同被告应连带赔偿大立光15亿余元。
大立光说,感谢智慧财产法院历时4年审理所做公正判决,并藉此再次重申,大立光作为一专业光学镜头设计及制造商,长期致力于光学镜头创新与研发,30余年来日积月累的自主开发技术,是大立光立足于产业的优势,对于知识产权(Intellectual Property)的投入更是不遗余力,公司全体同仁暨股东所共享之研发结晶及成果,绝不容许其他业者不法窃取侵犯。
为彰显对知识产权尊重及坚持捍卫公司重要资产信念,大立光势将采取一切必要手段,捍卫苦心研发累积智慧财产及研发成果,期望能有效严惩不法,保护产业创新的果实,进而维系产业国际竞争力。
关键词:营业秘密 智财法愿 民刑事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