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品牌:捍卫 Photoshop 商标权!Adobe 不准使用者再说「PS 图」

Source:科技新报 杨安琪 2015-09-09
国内外有许多产品商标,因用户习惯与认知改变,逐渐演变成特定产品类别的通用名称,像是修图后制软件「Photoshop」便是一例。现在我们常会说「跪求 PS 大神帮忙 P 图」、「图片已经 PS 好了」等等,以后可能都不能用了,因为软件开发公司 Adobe 出来捍卫 Photoshop 商标权,并强调其正确用法。
其实商标通用化的例子相当多,不少甚至还做为代名词、动词等使用。著名例子包括德国拜耳(Bayer)药厂生产的阿司匹林(aspirin),现成为「止痛药」代名词;美国复印机大厂全录(XEROX),其商标已成「影印」代名词和动词使用;其他如 Sony 随身听(Walkman)、可口可乐(Coca-cola)、凡士林(Vaseline)等等,也都成为该产品所属类别的代称了。
Adobe 共以 8 项商标使用规定,强调 Photoshop 不得做为通用动词或名词、不得做为所有格或俚语、不得缩写;首字母必须大写、可做为产品形容词等限制用法。以下为各项用法举例:
1. 商标不是动词
- 错误用法:图片已经 photoshop 好了。
- 正确用法:图片已经用 Adobe® Photoshop® 软件处理好了。
2. 商标不是名词
- 错误用法:这张 photoshop 在取笑那位参议员。
- 正确用法:这张图片在取笑那位参议员。
3. 商标首字母须大写,并以正确形式呈现
- 错误用法:图片已经 photoshop 好了。
- 错误用法:图片已经 Photoshop 好了。
- 错误用法:图片已经 Adobe® Photoshop 好了。
- 正确用法:图片已经用 Adobe® Photoshop® 软件处理好了。
4. 商标不得用作俚语
- 错误用法:某 photoshop 大神将自己的嗜好视为艺术。
- 错误用法:我的嗜好是 photoshop。
- 正确用法:以 Adobe® Photoshop® 软件处理图片做为嗜好的人,会将作品当成艺术。
5. 商标不得用作所有格
- 错误用法:Photoshop 的新功能很棒。
- 正确用法:Adobe® Photoshop® 软件里的新功能很棒。
6. 商标是专有形容词,用于描述常用词
- 错误用法:图片已用 Photoshop 处理过。
- 正确用法:图片已用 Adobe® Photoshop® 软件处理过。
7. 商标不得缩写
- 错误用法:来瞧瞧 PS 的新功能吧。
- 正确用法:来瞧瞧 Adobe® Photoshop® 软件的新功能吧。
8. 随时注明商标所有者
Adobe 及 Photoshop 皆为 Adobe Systems Incorporated 在美国及/或其他国家地区的注册商标及商标。
Adobe 会如此保护企业与产品商标权,或许一方面是希望维护其良好形象,避免遭到滥用及污名化,另一方面也可能担心万一商标变成泛称,随着通用化而失去原有识别性,就可能使 Adobe 丧失独有商标权,在基于市场公平竞争原则下,其他竞争者也将有权使用该通用名称。
不过,现在人们似乎已经很习惯将「修图软件」或「修图」,直接称为「Photoshop」、「PS」,Adobe 的呼吁究竟能否奏效呢?另外,不妨看看权威的在线英语词典《牛津词典》(Oxford Dictionaries)吧,「Photoshop」不但已列入词库、词性显示为动词,还提供应用范例参考。这一切会否令 Photoshop 更难逃商标通用化的现实呢?
关键词:产品商标 Photoshop Adobe 商标权 通用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