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广东高院二审公开开庭审理新百伦商标权纠纷案

Source: 北京新浪网 2015-11-06
国际在线消息(记者 林丽丽 实习生 陈薇 通讯员 潘玲娜 肖少杨):今年4月,盛世公司、新百伦公司因侵害周乐伦「百伦」、「新百伦」注册商标权,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令立即停止侵害涉案商标权的行为,分别赔偿周乐伦9800万元和5000元。新百伦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广东高院提起上诉。11月5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徐春建敲响了法槌,新百伦商标权纠纷上诉案二审公开开庭审理。
庭审现场上,新百伦公司认为,New Balance公司拥有第35类广告和销售项目「推销(替他人)」等服务上的「新百伦」注册商标,公司组合使用「New Balance/新百伦」、「NB/新百伦」或「New Balance 新百伦及NB图形」标识,不会与周乐伦「百伦」商标产生混淆,且新百伦公司对「新百伦」等商标享有在先的知名商品特有名称权,属于合理使用其在先字号权的行为。新百伦公司还认为,新百伦公司在不存在主观恶意的情况下,一审法院直接以新百伦公司因侵权所获盈利来计算赔偿数额,属适用法律错误。并认为,周乐伦存在恶意抢注商标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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