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创新:德州不再是 专利蟑螂的天堂?
Source : 工商时报 张亚樵美国奥睿(Orrick)国际律师事务所驻 北京代表 2015年11月12日
德州东区威震天下,「专利江湖中人」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不管是专利诉讼案量、转移其他法院的难度、判决专利有效的裁判数量,天下无人出其右。但是今年9月1日,德州静悄悄的实施一条法律,针对专利侵权的恶意主张。
自9月1日起,德州商业贸易法典(Texas Business and Commerce Code)多了一个副章L:「专利侵权的恶意主张」。第17.952条禁止用书面或电子通联方式告知终端使用者专利侵权的恶意主张。那什么是恶意呢?该条明定谎称已经提出专利侵权告诉是恶意,或者该侵权主张在客观上没有基础,如通知者并没有授权该专利的权利或是没有对终端使用者主张该专利的权利。该专利已经在终审判决或行政裁决被裁定无效或权利不可执行,也是客观上没有基础的。该通知主张的侵权行为发生在专利到期之后亦为客观上没有基础的。第17.952条还以负面表列方式规定对终端使用者的主张通知具体内容必须包括主张人身分、专利号、以及起码一件系争侵权产品、服务、技术或行为。
美国是联邦制。虽然专利诉讼明文规定是联邦法院受理,但是各州还是有针对不当商业行为独立立法的权利。2015年迄今,27个州已经实施限制专利蟑螂活动的法律。其中最猛的应属佛罗里达州的专利蟑螂防范条例(Patent Troll Prevention Act),连名字都取得铿锵有力。
而且,佛罗里达州是来真的。专利蟑螂防范条例是摆在第501章消费者保护法篇章内。第501.995条明定公民追诉权,个人或企业得依法向佛罗里达州法院请求赔偿、禁止命令保护、诉讼成本及律师费用,甚至三倍惩罚性赔偿。第501.994条还加码,在消费者动议请求保护命令时州法院裁定专利侵权恶意主张有合理胜诉机率,州法院得要求专利人提出高达25万美元的保证金。不过佛罗里达州还是有节制的:第501.997条给予大专院校、研究机构豁免权。
这是个最好的年代,也是最坏的年代。对专利蟑螂来说,乌云密布,是个东风压倒西风的年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