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贩卖仿冒Disney手机壳及配件 通讯行业者送办

SOURCE:LTN自由时报:记者黄建华/高雄报导 2016-12-27
迪斯尼旗下产品众多,保二总队刑大侦三队今宣布查获郭姓通讯行业者在高雄多个夜市设摊贩售仿迪斯尼商标的移动电话手机壳等配件,仿品混充真品,总数高达6千多件,不法侵权市值逾新台币380多万元。全案依违反商标法送办。
警方于今年3月接获线报,指称高雄市五处夜市有业者贩卖仿冒的迪斯尼手机壳、抢发观光财,警方依据线报内容锁定瑞丰夜市、三信民德夜市、草衙德昌夜市、凤山青年夜市等查探,发现确有通信行设摊摆放贩卖贴有迪斯尼商标的手机壳及集线器、手机贴商品。
警方分析仓库应设于附近以便搬运取货;另查该通信行本店设于高雄小港区,而申请人郭姓业者于LINE群组与奇摩拍卖皆有发布批发贩卖上开商品讯息。
警察搜证确认该商行贩卖商品系仿品,持高雄地方法院搜索票,分别前往该通信行小港本店及各观光夜市摊位、仓库进行搜索,查扣迪斯尼商标手机壳4118件、集线器2,119件及手机贴136件等共6373件商品,侵权市值高达约新台币380万元。
警方于夜市搜证侦查期间,郭姓负责人对于其贩卖之商品皆称有雷射防伪卷标,保证是正品,请顾客安心购买。但经商标权利人鉴定后发现,所查扣之迪斯尼商标手机壳、集线器及手机贴商品中,仅有部分是合法授权商品,仿冒品则占多数,涉嫌鱼目混珠,真假货一起卖,欺骗消费者。
经查,涉案通讯行负责人郭女自104年底开始贩卖,仿冒品成本价均为新台币80元,贩卖价仅新台币150元,正牌迪斯尼原厂手机壳售价约新台币1,000元,真仿品价格相差6倍以上。郭女选择在观光客人潮聚集之夜市贩卖仿冒迪斯尼商标手机相关产品,且自中国大量进口并在夜市附近承租仓库囤积货物,即是看准观光夜市的人潮商机。全案讯后依违反商标法97条移送侦办。
关键词:迪斯尼商标 不法侵权 违反商标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