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年 09 月 04 日 13181 律师李学镛向爆爆哥说,不管是单纯贩卖一兰泡面或代客加工烹煮泡面,没有得到日本总公司的授权,私自悬挂一兰拉面的招牌藉此吸引顾客,明显违反《商标法》,最高可处3年徒刑或20万元罚款,因属告诉乃论,须由业者提出告诉。 ....
2018 年 09 月 04 日 13398 托或授权的商店,有关侵权问题,或是后续是否会对逢甲该家「一兰」业者提告,已与法务部商议中。此外,目前一兰拉面仅在台北开设2家店,并提到未来积极与总公司争取到台中开店。 据了解,逢甲涉及侵权的「一兰」可能已知道涉及侵权问题,才开店没几天就已关店。但消息已经传出,引发网络热议,不少网友炮轰,「真不想台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