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年 03 月 23 日 13836 法官认为,勇兆早已取得商标权,在台湾具有高度辨识度,而第一在网络上大量使用与勇兆相同的商标,且购买「冰晶」关键词,使搜寻结果居于首位,确实有混淆消费者之虞。判定第一须赔偿1773万余元给勇兆公司,仍可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