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年 08 月 17 日 12974 累积的专利都用上,美光也必须考虑可能的代价。 「这个诉讼就是两个公司对营业秘密及商业策略的争执与交锋,本质跟中美贸易没有直接的关系。」李立普说,最终可能还是要靠2家公司坐下来摊牌谈条件,才会尽速落幕。 ....
2018 年 05 月 11 日 13144 须窃取。再者,要不侵害他人商标、著作及设计专利,只要商业伦理文化具足而不去抄袭、仿冒,或不去窃取他人营业秘密,要发生侵害也难,此系在一心而已。 对东亚各国真正要面对是发明专利的症结,因为发明专利涉及研发投资、技术实力、科研成果转化、专利法律、语言转化、流程系统等专业,非属伦理可解决。企业即使无心侵权,产品技术踩到他人专利地雷也屡见,....
2018 年 02 月 27 日 13533 不法企业,中国政府应毋枉毋纵。 群创光电表示,一向重视知识产权与营业秘密,内部倡导员工恪守营业秘密法,并掌握窃取技术离职员工行径,配合法院及检调单位侦办,绝不宽贷,维护群创员工、股东最大利益。 群创解释,已于2月12日同时向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共提起17件专利侵权诉讼,指控重庆惠科金渝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合肥惠科金扬科技有限....
2018 年 01 月 04 日 13454 人将尚未公开的机密技术信息申请专利涉及侵害营业秘密而提出民刑事诉讼(如大立光控告前员工及先进光电侵害营业秘密案,参见智慧财产法院102年度民营诉字第6号民事判决)、向智慧财产局举发以撤销系争专利,或提起民事诉讼请求确认系争专利申请权与专利权之正确归属,并据此移转专利。 在啧啧杯事件中,提案人声称其与第三方共同开发啧啧杯,似认为其也为专利之共同发明人,....
2017 年 12 月 08 日 13557 30日以中间判决,认为大立光技术确属应受保护的营业秘密,并非一般技术,并认定先进光的确侵害窃取大立光营业秘密,还持有大立光技术去申请专利,因此于昨日第一审终局判决进一步认定,先进光等共同被告应连带赔偿大立光15亿余元。 大立光说,感谢智慧财产法院历时4年审理所做公正判决,并藉此再次重申,大立光作为一专业光学镜头设计及制造商,长期致力于光学镜头创新与研....
2017 年 05 月 25 日 14235 管理上实行之保护或隔离措施外,业界常见之作法包括要求员工签署保密及竞业禁止契约,以避免员工跳槽后造成营业秘密的泄露。惟须注意自民国104年底劳动基准法修正后,企业即便与员工有竞业禁止的约定,员工离职后竞业禁止之期间,雇主仍应支付该员工离职时平均工资之一半,否则该竞业禁止条款无效。电商如能于事业发展初期即与专业顾问或律师拟订一套保护措施,将可避免其后难以挽回之....
2017 年 03 月 03 日 13876 只包含商标、专利与著作权三个领域。然而因为时代变迁与进步,如今已经扩大到纳入名人肖像权、原住民创作、营业秘密、资料专属权等等。 冯教授表示,企业在发展产品的过程中,例如科技研发、文学艺术创作时,便会产生智财,然而台湾企业时常忽略、跳过登记智财的阶段,直接迈向商业化。企业应当透过取得智财,来让智财被保护,进一步才能透过管理与利用智财来生财。 他....
2016 年 08 月 03 日 15102 「设计」。若想单纯保护产品的外观造型,则申请「设计」专利保护。若是配方发明,则可以考虑申请发明专利、营业秘密等两者方式,视孰较优,择一申请保护。 五、善用「优先权」的专利制度 按,优先权区分有「国际优先权」与「国内优先权」。所谓「国际优先权」系为专利制度容许专利权人保留申请国外案的优先权利,让专利权人有一年的思索缓冲时间,可参酌其预....
2016 年 06 月 30 日 14242 以专利或营业秘密型态保护,则赖发明技术是否具可还原性而定。亦即,不易或无法从终端产品还原的技术,应以营业秘密保护,否则应以专利保护。 研发成果以专利型态进行布局者,宜先分析发明目标之专利适格性、新颖性、非显而易见性等。以近五年来的美国专利诉讼判例,即对专利适格性的审查影响甚巨,例如Mayo v. Prometheus一案限缩诊断方法可专利的空间,同时....
2016 年 02 月 26 日 14471 术和创新,如果法令不能保护企业的营业秘密,企业就没有诱因花费更多的资本进行技术创新,因此在保护企业的营业秘密上,法令要与时俱进。调查局昨天的大动作,LED业界给予掌声。 ....
2015 年 12 月 18 日 14282 如此,营业秘密管理的重要性随之浮上台面。 由于医材设备所面临的海外智财面向涵盖专利、商标、营业秘密及著作权,所以需要智财整合性的管理及布局能力,参加海外智财风险辅导获得顾问专家的建议之外,亦需要政府能成立提供不同国家当地法规专业咨询与相关协助的海外智慧财产中心,能够协助资源不丰的企业有效开拓国际市场。 由此可见,成立统一窗口的海外智慧财产....
2015 年 12 月 07 日 14403 密法,将联发科新一代手机芯片设计数据带走,投靠联发科的对手鑫泽数码公司,郑国忠等人离职前多次打印重要营业秘密数据,还拒签竞业禁止条款,离职后即转任鑫泽数码台湾分公司,该公司就在竹科旁台元科技园区,根据鑫泽公司劳健保名单及其内部座位表,确认郑国忠等人确已在鑫泽公司担任研发工作,因此声请「定暂时状态假处分」,要求暂时禁止郑国忠等人在鑫泽公司上班。 智慧财....
2015 年 11 月 26 日 14596 技术并带往新公司。 联发科除向检方提起刑事告发外,认为郑国忠等3人继续在鑫泽台湾分公司上班,营业秘密将立即且持续遭侵害,并落入竞争对手中,将对联发科及台湾IC芯片设计产业,乃至于台湾整体技术及经济发展,产生无法弥补的损害,于是向法院声请假处分。 智能财产法院认为,联发科工程师在离职时已预虑其有无法履行竞业禁止规定,拒绝在离职单上签署协议,郑国....
2015 年 11 月 02 日 14974 年5月依背信等罪将邹、谢、翁、罗及徐等6人起诉。 大立光另向智慧财产法院提起排除侵害著作权、营业秘密之诉。智财法院审理,比对大立光有关「点胶针头结构」、「遮光片送料机构」的设计图后,确定先进光电抄袭,昨天判决大立光胜诉。损害赔偿诉讼,另案审理中。(工商时报) ....
2015 年 09 月 30 日 16271 签订竞业条款资格,必须是企业基于受法律保护的营业秘密或知识产权(如专利)等利益,且员工职务必须是接触营业秘密或优势技术。限制离职后就业期限不得逾二年。 ....
2015 年 08 月 26 日 16027 制定的员工竞业条款与营业秘密保护条款需与实际的各经手公司机密数据应呈现一对等有效之保护关系,且公司在营业秘密保护年限依不同层级需要进一步限制及制定适切的惩罚条款与违约赔偿,以吓阻不当竞争及竞争对手恶意挖角,另对人才培育养成及人事晋升及出路应有妥适安排,否则楚材晋用,造成公司核心竞争力受损不仅是公司之痛,也对产业竞争力受到扼杀。 法律是道德的最后防....
2015 年 07 月 16 日 15012 请,检察官林志佑认为日月光早就此无尘衣、鞋申请「发明专利」,且双方有签订保密条款,认为陈男涉嫌违反《营业秘密法》,裁定9万元交保。 更多详情内容请至(<偷日月光技术申请专利 委制商交保>) 备注: 1. 封面图/102100712台湾发明专利公开本/第1图及第2图 2. 102100712号台湾发明专利....
2014 年 11 月 04 日 16655 款有效,且包乔弘离职前在其电子邮件帐户中,将鸿海经营管理信息传送至个人电子邮件帐户行为,构成不当侵害营业秘密行为,因此判决鸿海胜诉。 更多详情内容请至(<竞业条款诉讼案 鸿海告赢前员工>) 备注: 1. 封面图/竞业条款诉讼案 鸿海告赢前员工报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