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年 10 月 31 日 13372 」591瓶、包装盒416件。 一审认为,大顺酒厂被控侵权酒品,有标示「金门大顺酒厂公司」,且金门高粱酒一词系指来自金门地区,并非全然来自金酒公司,认定大顺酒厂没有侵害商标犯意,判决无罪。 检方不服上诉,智财法院依据智财局函文认为,大顺酒厂所生产之「八二三纪念高粱酒」,与金酒公司「823金门高粱酒」、「金门」等商标类似,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