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LV背包賣800元?女子網站賣仿冒品吃官司
SOURCE:聯合報 記者 邵心杰 2017-06-16
拍賣網站什麼都有,LV側肩背包一件只賣800元,卡地亞項鍊一條也才賣650元,賣家在拍賣網站販售仿冒國際精品,再以超乎常理的跳樓拍賣價,吸引買家上門,經警方網路巡邏時發現下標選購,經送鑑定確認為膺品,上述兩案,台南地院分別依違反商標法判處拘役20至30日。經換算罰金超過所得30倍以上。
王姓女子去年在知名拍賣網站上,公開刊登、陳列仿冒國際知名品牌LV商標圖案的側肩背包,一件售價800元,供人上網選購,經員警網路巡邏時發現,連同運費花了850元購得這件名牌包,經送鑑定確認為仿冒品,經保二總隊依違反商標法送辦。
無獨有偶,吳姓女子也在網路上販售國際精品卡地亞項鍊,一條售價650元,員警為犯罪查緝目的,喬裝成買家向她購買仿冒精品項鍊一條,鑑定後確認為仿冒品,同樣警方依違反商標法送辦。經換算
法官指出,上述名牌依法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申請註冊登記,經核准取得使用於手提包等商品的商標權;且於國內外銷多年,廣為業界及一般消費大眾所共知,非經該公司授權或同意,不得於同一商品使用相同或類似的商標圖樣,或將此類商品陳列及販賣侵害其商標專用權的商品。
然而,法官也認為,形式上雖有互為買賣的約定,但員警並無購買的真意,事實上並無真正成立買賣契約之意。因此,上述兩案均以商標法第97條的透過網路方式非法陳列侵害商標權商品罪,王女被處拘役30日,吳女則處拘役20日,均可易科罰金,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