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妖怪村」對上「妖怪手錶」 台日商標大戰
SOURCE:東森新聞 : 2017-06-27
國內知名遊樂區溪頭「妖怪村」,2011年創立時,花費數百萬元向智慧財產局註冊,包括,食衣住行育樂在內的「妖怪村」相關60多項系列商標,不過後來竄紅的,日本妖怪手錶,也向智財局申請商標,商標還在審核期間,就授權食品業者生產妖怪海苔,讓一手打造妖怪村的設計師曾俊琳無奈質疑:「難道外國的月亮比較圓」無法接受。
一顆顆紅色燈籠,掛在日式木造建築,搭上KUSO妖怪造景,南投知名觀光景點「妖怪村」,現在卻出現智慧財產權之爭。
爭議點就在於2014年日本竄紅的「妖怪手錶」襲台,日方在2016年5月向台灣智財局申請,「妖怪手錶」商標,但妖怪村設計師曾俊琳表示,早在2012年,就要怪村就正式獲得商標,陸續向智財局註冊,包括食衣住行育樂在內的60多項系列商標,其中「妖怪手錶」,也在2015年9月提出商標申請,還曾推出產品販售,設計師認為商標遭侵權,憤而向智財局提出異議,沒想到卻得到這種回應。
但明明雙方還在訴願階段,日本「妖怪手錶」業者竟然就授權給國內食品大廠,生產販售「妖怪海苔」,設計師無奈質疑,難道外國的月亮比較圓嘛?
智財局表示,妖怪村設計師針對日本「妖怪手錶」,申請商標案提出異議,目前全案已進入審理階段,只是設計師無奈表示,智財局一旦審核不嚴謹,權利人必須再花錢申請核駁裁定,對於權利人毫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