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17舒淇」賣假香奈兒包 害丈夫也挨告

(游仁汶/台北報導) 2017年07月13日
在《17》直播APP上自稱「17舒淇」、「舒淇狐狸」的女子黃晴歆,日前才因涉犯多起竊盜、詐欺等案被起訴,她在去年2月另被控販賣一只仿冒的香奈兒包,連載她前往面交的丈夫也一併挨告,但台北地檢署認為黃夫對她賣假包一事不知情,今將黃夫不起訴,而黃女日前已被依違反《商標法》等罪起訴。
黃女(31歲)在直播軟體「17」上頭擁有5萬多名粉絲關注,卻一再犯下多起竊盜、詐欺等罪而被起訴在案,日前更被新北地院收押。去年2月間,她透過網路刊登販賣一只香奈兒包,售價9萬多元,和一名女性網友談妥交易後,要女網友先匯款到她的王姓丈夫銀行帳戶中,雙方擇日在台北市敦化南路一帶面交,並由丈夫載著她赴約。
不料女網友買包後,想在二手精品交流平台轉售,沒想到一送鑑定,才驚覺買到的是假貨,因此報警提告,黃女夫婦倆均成了被告。
但黃女的丈夫辯稱,收款的帳戶他是借給黃女使用,面交當天也只是載黃女前往,他並不知道黃女賣假包一事。黃女也證稱,丈夫不知道她賣的是仿冒包。
檢方因此認為,黃女丈夫對賣假包一事應不知情,加上缺乏罪證,今處分他不起訴。黃女涉賣假包的部份,檢方日前已依違反《商標法》、詐欺等罪嫌起訴她。
(本篇圖文由《蘋果日報》提供)
關鍵字:17舒淇 販賣假包 違反商標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