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APP商家應如何進行知識產權保護?
SOURCE:中國新聞 大陸資訊 來源:IPRdaily中文網(IPRdaily.cn) 2017/ 10月31日
現在,打開手機,查看你手機里有多少個APP ?是不是經常多的覺得自己手機內存不夠用?
APP目前在互聯網大行其道,每天都有大量新的APP上市,每個人的手機、Ipad每天都會登錄不同的APP尋求各種服務。在PC 互聯網上,域名是最寶貴的財富,這已經成為一個沒有爭議的共識。而在 App時代,域名變得不像過去那麼重要了,贏得高度關注的卻是之前更多被傳統行業重視的商標。如果你的企業推出了一款新的App,就應該在第一時間為你的品牌搶注相關的商標,不要等應用真正出名了才去管。這裡說的商標,除了軟體名稱商標,也不要忘記對應用 Logo
也進行註冊。如果條件允許,儘可能註冊更多的類別,你今天在做 App,誰知道明天尋到機會,會不會轉去做硬體呢?
下面舉個實踐中APP商標之爭的案例:
「115」商標之爭:
115網盤被迫下架,115網盤來自老牌互聯網廠商廣東雨林木風公司,在115網盤推出了手機App之後,他們遭遇了之前意想不到的麻煩。
本來看似沒有爭議的「115」商標,其實已被一家名為邯鄲平安防護工程有限公司的河北企業註冊,這家企業拿到了第9類「115」商標註冊證書,並且以此為由,向各大應用市場主張權利,要求下線雨林木風的115網盤App。兩家企業為此打得不可開交,最終鬧上法庭。
目前,因為爭議涉及的商標權歸屬並不明晰,各家應用商店對這款App採取的處理方式也各不相同。目前谷歌市場和app store已經恢復上架,國內部分應用商店則採取了暫時下架的方式。
不管該案最終結果如何,毫無疑問損失最大的一方當屬雨林木風。在應用被下線期間,115網盤App平均每日損失數千裝機量,半年用戶量損失數十萬,據傳收入損失逾千萬。更何況這事情發生在網盤大戰最為激烈的2013年,這對於本來已經被有關部門勒令關閉分享功能、正奮力謀求產品轉型的115網盤來說,無疑是雪上加霜。
APP必然為商家帶來大量的利潤和商機,同時稍有不慎就會造成侵權。那麼APP和其他的商品和服務一樣嗎?需要註冊商標嗎?答案是肯定的。APP作為一種新的服務和商品同樣需要知識產權的保護和維護。
那麼,APP的商家應當如何對起進行知識產權保護?
APP之著作權的保護:
(1)APP程序本身,即軟體著作權保護;
(2)APP內的自行設計的圖像、音樂、人物肖像、場景、文字說明、台詞等等可以用作品版權來保護。
著作權證書並非一定要申請。但在你主張權利的時候(例如應用被盜版了山寨了,和應用市場溝通時,著作權證書和作品登記證書就派上用場了),這些有效力的證明能幫你快速舉證,降低溝通成本,快速維護權益,把損失降到最低。
檢查你的應用商標是否被盜用了
當App 擁有一定知名度時,各種模仿和山寨就順勢而生,這幾乎難以阻擋。如果你不關注,你也許想象不到,和自己的 App 一模一樣的另一款 App 也在應用市場上展示著,甚至,那款山寨 App 擁有比你還要多幾倍的用戶!一旦確定自己的 App 被山寨了,就應當儘快和應用商店聯絡,申請下架這款應用。對於各家應用市場,各類盜版和山寨應用也一直是重點整治的對象。只要你有投訴,有證據,百分之百能得到滿意的處理結果。永遠不要忽視這些盜版應用,它們除了像一塊衛生紙一樣吸干本該屬於你的流量,還會像一隻不知何時竄出的臭鼬,把你的品牌和口碑搞臭。
APP之專利的保護:
雖然純軟體是無法取得專利保護的,但如要與硬體設備結合,可以方法專利提交申請。
另外,在2014年5月1日起,我們開始對包含圖形用戶界面(GUI)產品的外觀設計給予專利保護。
需要的注意的是APP是不可以申請實用新型專利的,在2014年5月1日以後,不僅可以通過發明專利來保護還可以通過外觀專利來保護。
APP之商標的保護:
(1)文字:可以保護APP的名稱、簡稱或者異稱;
(2)圖形:可保護APP本身的圖標、APP內常出現的圖形。
針對商標申請一般的話 APP 需要註冊第9類和第42類的。第9類主要是成品的軟體出售;第42類主要是APP的開發。
首先,可以選擇在《類似商品和服務區分表》第9類上「可下載的計算機應用軟體」等商品上註冊。其次,很多開發的APP會涉及到軟體等相關服務,所以可以考慮在《類似商品和服務區分表》第42類4220群組的「計算機軟體維護」、「計算機軟體更新」等服務項目上申請註冊。
另外,APP的商標註冊要根據其提供的具體服務選擇註冊的類別。APP的註冊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例如,APP是提供服裝銷售的,應當在3503類群上進行註冊,如銷售服裝的「蘑菇街」、「凡客」等;如果是做
醫療服務的還需要註冊44類;APP是提供婚戀服務的,應當考慮在4505類群上選擇具體的項目進行註冊,如百合網APP;建設銀行APP,提供金融服務,則要註冊在3602類群上的服務項目;還有我們特別熟悉的天貓APP,是提供線上的各種商品的交易服務,應當註冊3503類群上的服務,尤其要註冊「為商品和服務的買賣雙方提供在線市場」這一服務項目,京東APP也一樣;而像攜程旅遊等一類旅遊相關的APP,應當在39類上選擇具體的服務。
最後,APP的標識設計應當具有獨創性和顯著性,確定沒有與類似商品或服務上在先註冊的商標類似(可以在註冊前由專業代理公司查詢)。非常值得重視的是,商品或服務的類別選擇一定要精準,應當選擇自己主要產品或服務的類別,如果註冊的商品或服務類別錯誤,在發生知識產權糾紛后維權會很困難。所以,APP的出廠商家如果不能確定註冊的類別,就應選擇專業的代理公司代為分析和辦理。
每款APP在命名時,為讓客戶更了解其產品功能和服務項目,存在顯著性強弱的不同差異,因此需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比如,有的應用名稱,屬於經營者臆造出來的辭彙,顯著性較強,發揮商標的區分或指示功能就更強一些;而有的應用名稱則偏描述性,如主要描述該款APP的功能、用途、類別等,因此,它欲發揮商標的區分或指示功能就被弱化了,甚至不存在。因此,不是每個被控侵權的應用名稱的使用,均能構成商標意義上的使用。這一點,在《商標法》第59條中也有體現:「註冊商標中含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稱、圖形、型號,或者直接表示商品的質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數量及其他特點,或者含有的地名,註冊商標權人無權禁止他人正當使用。」所以在APP命名時需要特別注意,以免影響商標權的取得。
因為不必要的知識產權侵權風險和被侵權風險,有多少APP可以「重來」?可以禁得起「折騰」?對於每一個經營者來說,APP如同自己的孩子,需要更精心的呵護,更全面的保護,才能讓他更加茁壯成長!!!
來源:IPRdaily中文網(IPRdaily.cn)作者:馬佳 北京品源專利代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