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品牌:被指侵犯「小黃車」商標權,ofo被訴
SOURCE:中國新聞 大陸資訊 11月05日
「小黃車」商標持有人起訴ofo侵權 索賠300餘萬-據北京海淀法院消息,因認為「ofo小黃車」侵犯了「小黃車」的註冊商標;
「小黃車」的商標所有人數人(上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將「ofo小黃車」的商標所有人北京拜克洛克科技有限公司訴至法院,要求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停止使用「小黃車」商標,並要求賠償經濟損失共計300萬元。
原告數人(上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訴稱,原告就「小黃車」文字商標在第9類和第38類上進行了商標註冊,依法對上述註冊商標享有註冊商標專用權,且其商標處於有效期內,原告認為被告北京拜克洛克科技有限公司對「ofo小黃車」的使用侵犯了原告的註冊商標專用權,故訴至法院,請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使用「小黃車」商標、消除影響、賠償經濟損失及合理支出55000元。 案件亮點:本案涉及共享單車「小黃車」商標權屬糾紛的法律認定問題。 此案定於2017年11月8日14時,在海淀法院第17法庭開庭審理,屆時,中國法院網站將進行直播,敬請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