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識產權保障權利人利益 "牆錮"商標侵權案終審美巢勝訴獲賠600萬
SOURCE :北京新浪網 2017-11-30
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北京11月30日訊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10月31日就美巢集團「牆錮」註冊商標專用權案做出終審判決,判決要求被告方立即停止在其製造、銷售的混凝土界面處理劑商品上使用「牆錮」字樣,並判令其向美巢集團支付經濟損失及合理支出600萬元。據悉本案是北京地區商標侵權類案件中判賠數額最高的案件。
知識產權領域的專家向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記者表示,知識產權是智力勞動成果所享有的權利,主要包括商標、專利、版權,是一種無形財產,具有專有性,即獨佔性或壟斷性。任何其他企業或個人,未經所有人允許,均不得侵犯和盜用。知識產權保護是激勵創新、實行創新驅動戰略、推動我國產業轉型升級的根本保障,沒有保護,知識產權將是無源之水。
本案原告美巢集團股份公司(以下簡稱「美巢集團」)在案件審理過程中訴稱,「牆錮」是集團生產的混凝土界面處理劑的商標註冊名稱,並非被告所說的行業內通用名稱,因此被告方在其產品上使用「牆錮」字樣不僅構成對美巢公司註冊商標專用權的侵害,還很容易誤導消費者。
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記者獲悉,「牆錮」是否屬於混凝土界面處理劑商品的通用名稱這個訴爭問題一直是兩審法院審查的重點。
經過審理,一審法院和終二審法院均一致認為沒有證據證明「牆錮」系混凝土界面處理劑這一商品約定俗成的通用名稱。
但在案證據卻足以證明「牆錮」是美巢集團合法註冊的商標,完全能夠指示混凝土界面處理劑這一商品的來源,具有顯著性和識別力,且該商標經過美巢集團長期使用並已在相關公眾中具有了知名度。
被控侵權的產品與美巢集團「牆錮」註冊商標構成混淆性近似,違反了《商標法》有關規定,據法就該予以禁止,故兩審法院才作出判決要求停止在其生存、銷售的混凝土界面處理劑商品上使用「牆錮」字樣,並對美巢公司做出相應經濟賠償。
專家認為商標戰略對企業參與市場競爭的重要性、影響力不言而喻。企業的創新成果在市場上獲得認可,體現其價值並獲取回報,就一定要註冊商標,這樣才能讓消費者記住你的產品和服務,進而積累商譽,提高價值。由此,該案為企業界敲響了警鐘。 (嵐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