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新《反不正當競爭法》施行后南京立案查處江蘇首案

SOURCE:北京新浪網 2018-01-04
1月2日,隨著江蘇省南京市工商局副局長黃明春用電腦滑鼠點擊「確認」兩個字,寧工商案字2018第1號被批准立案。這也是新修訂的《反不正當競爭法》自元旦正式施行后,南京市工商局依據該法立案查處的江蘇省第一案。
據南京市工商局競爭執法局負責人介紹,設立在該市的某化工公司,上世紀30年代產出全國同行業第一批產品,歷經近百年,其註冊商標在全國頗具影響,實為民族企業老名牌。近年來,其註冊商標被同行業企業冒用,在行業內和市場上造成了不良影響,企業權益受到很大侵犯。
前不久,南京市工商局在走訪中了解到該企業情況,立即找到企業負責人,進行了新《反不正當競爭法》的宣傳,並在核實相關情況后,在2018年元旦假日後的第一個工作日對相關侵權行為進行立案處理。
這位負責人說,新《反不正當競爭法》有很多亮點。根據新《反不正當競爭法》,經營者不得實施混淆行為,引人誤認為是他人商品或者與他人存在特定聯繫,包括「擅自使用與他人有一定影響的商品名稱、包裝、裝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標識」等,為執法人員界定違法行為提供了明確依據。同時,該法加大了行政處罰力度,賦予執法機關行政強制措施,更有利於執法部門依法履行職責。
近年來,南京市工商局結合貫徹落實《反不正當競爭法》,加大對侵犯知識產權、虛假宣傳、商業賄賂、侵犯商業秘密等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共立案查處不正當競爭案件千余件,涉及多種類型,有力地震懾了不法經營者。? (江曉峻 蘇劍鵬)
關鍵字:中國 反不正當競爭法 混淆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