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盜用LV圖片 「阿邦師」判賠908萬
SOURCE:自由時報 記者 王定傳 2018/08/14
知名拍賣集團「阿邦師」未經同意,在其出版的書籍、海報、教材等,使用法國精品Louis Vuitton(LV)攝影作品及商標,甚至連門市鐵門都彩繪LV包包圖樣,LV認為這是攀附商譽求償3000多萬,智慧財產法院法官也認為,這已侵害LV商標及著作財產權,判阿邦師公司及實際負責人李正邦賠908萬。
據了解,李正邦從當鋪起家,經由網路直播經營二手精品,逐步建立阿邦師集團,但他本身有詐欺記錄,日前獲總統蔡英文接見,引起媒體關注;對於判決結果,張正邦的委任律師未回電,不知回應。
路易威登馬爾悌耶公司主張,阿邦師集團出版的《LV防偽鑑定書、求真與防偽─國際精品系列鑑定─路易威登系列鑑定》繁、簡體版書中,盜用LV攝影、影音作品,連書籍封皮都用LV經典包常用的咖啡色,消費者極可能產生誤認。
不僅如此,阿邦師集團還在精品拍賣會的宣傳海報、國際奢侈品鑑定師Level1課程教材上,使用LV攝影圖,更扯的是,集團桃園尊爵店鐵門還彩繪LV包包,LV因此以一張照片50萬元、一本書零售價的1500倍計算,向阿邦師集團共3家公司、協會及其實際負責人張正邦等人求償。
張正邦主張,他不可能對公司所有業務都事必躬親,也從未指使員工使用LV圖片,且LV店內的布置、包包,任何人都可拍攝,並無盜用著作情形,更何況這2本書是幫助民眾如何防偽,對LV反而有益,不算侵害。
法官判定,阿邦師在書籍、海報、教材使用LV攝影圖,還在鐵門上彩繪LV包包,已侵害LV的著作財產權,另書籍及宣傳小卡中有使用LV商標,也侵害商標權,以一本書零售價的500倍計算1個商標損害金額、一張攝影圖2萬至10萬不等價錢判賠,另還判阿邦師須將判決主文登報;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