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小心得不償失! 網路拍賣仿冒品或購買都犯法
SOURCE:聯合報 記者黑中亮╱即時報導 2018-09-05
台中港警總隊日前查獲網路販售名牌仿冒品,發現葉姓犯嫌利用此管道販售仿冒商品獲利驚人,經確認嫌犯住處後,向台中地檢署申請核發搜索票,於台中市南區查獲知名品牌「CHANEL 耳環、「Cartier 耳 環、「BVLGARI 手環、「HERMES 包包耳環等仿冒商品共83件,其中仿冒BVLGARI 手環侵權價值即達新臺幣60萬元,估計總侵權價值超過 新台幣180萬元,全案依違反商標法移送法辦。
台中港警總隊指出,近來全力查緝網路販售仿冒商品案件,發現許多知名品牌的仿冒品轉而透過「淘寶網」、「蝦皮拍賣」、「露天拍賣」等拍賣網站,或利用微信、Line等通訊軟體之群組串連對外販售。
警方說,今年6 月間鎖定葉姓嫌犯於蝦皮拍賣刊登「CHANEL 等知名品牌仿冒品販售,並利用通訊軟體Line成立群組「韓國XX家」,邀請曾和葉姓犯 嫌購買過仿冒商品的熟客加入,並於群組記事本內刊登販售仿冒CHANEL 小羊皮側背包、 CHANEL 長夾、 GUCCI」手拿包 、 GUCCI」肩背包、 PRADA」雙肩包等多項商品販售訊息,藉以躲避警方查緝。
警方加入該群組後發現其中成員逾200多人,深入追查發現葉姓犯嫌頻繁往返香港、大陸地區,葉姓犯嫌被捕後表示,遭警方查扣的仿冒品多為赴陸旅遊購得,或利用微信向陸籍人士購得,本以為販售仿冒品僅會遭拍賣業者下架,沒想到卻因熱銷遭警方盯上,直呼下次再也不敢了。
台中港警呼籲民眾,購買仿冒商品難有保障,販賣仿冒商品更將面臨違反商標法,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五萬元以下罰金的刑事責任外, 遭警查獲恐面臨侵權責任損害的鉅額求償,莫因一時萌生貪念而誤蹈法網而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