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品牌:瑞興銀、北富銀 商標纏訟願和解
2015-09-15 02:19:34 聯合報 記者孫中英/台北報導
瑞興銀行與台北富邦銀行「英文商標」纏訟爭議,露出和解曙光。智慧財產法院決定給雙方時間,希望兩家銀行能在10月底前和解,若無法和解,再繼續第二審訴訟。瑞興銀和北富銀都表示,有和解意願。
瑞興銀行與北富銀為中、英文商標名稱纏訟多年,北富銀在2013年先打贏中文商標官司,瑞興銀行被迫不得再用「大台北銀行」中文商標。但北富銀在2014年底再度提告,要求瑞興銀行不得用「BANK OF TAIPEI」英文商標名稱,智慧財產法院在今年初做出一審判決,瑞興銀行又敗訴。
但去年底,北富銀再打英文商標官司時,瑞興銀行認為,北富銀欺人太甚。瑞興銀副總經理郭釧溥表示,北富銀是主張,瑞興銀行的英文商標「BANK OF TAIPEI」,與其合併的台北銀行「Taipei Bank」名稱類似,但目前北富銀的英文商標是「Taipei Fubon Bank」,實際業務上已很少使用「Taipei Bank」這個名稱。
瑞興銀行董事長陳淑美也說,美國銀行(Bank of America),是全球知名銀行,但美國本地還有一家銀行叫做「American Bank」;兩家美國銀行商標名稱如此相似,卻能在市場和平共存,BOA對American Bank並未趕盡殺絕,台灣金融同業為何做不到。
陳淑美還表示,若單就商標名稱使用時間來看,瑞興銀行在1947年就使用「台北一信」這個名稱,後來因為改制成商業銀行,才改成其他中文商標;瑞興銀行歷史已將近百年,但富邦銀行與台北銀行正式合併也不過10年,若要細就商標使用時間,瑞興銀行也超過北富銀。
目前雙方的英文商標官司,正在智慧財產法院二審程序中,但法官日前同意給兩造兩個月時間,希望雙方在10月29日前達成和解,若不能和解,再繼續訴訟。對此,瑞興和北富銀都表示,有意願談可能和解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