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品牌:Nike飛人商標侵權案還沒完 攝影師告上最高法院

來源: 經濟日報 林奕榮 2018-12-18
Nike知名的「飛人」(Jumpman)商標侵權案仍未落幕,指控Nike剽竊智慧財產權的攝影師藍密斯特(Jacobus Rentmeester)訴諸最高法院,希望釐清照片相似和抄襲的界線。
藍密斯特在1984年為Life Magazine拍攝喬丹(Michael Jordan)飛身灌籃的照片,Nike在1985年的廣告中使用雷同的照片,也以1.5萬美元與藍密斯特簽定協議,買下照片的著作權,
然而,藍密斯特在2015年1月,向美國俄勒岡聯邦地區法院提告,指控Nike的照片及飛人標誌均侵犯了其著作權。地區法院駁回此案後,他上訴第九巡迴法院,今年2月底時,法院判決Nike並未侵權。
藍密斯特在12月3日向最高法院提出請願,他主張,Nike設計的Jumpman剪影標誌雖然改變了一些細節,但構圖、創意都是源自他的作品。
若最高法院受理此案,有可能界定照片中的元素是否享有和音樂、圖畫以及著作相同程度的版權保障。攝影雜誌業界密切關注此案,如果藍密斯特勝訴,可能成為所有攝影者的勝利。美國攝影記者協會(National Press Photographers Association)的法律顧問Mickey Osterreicher說:「Nike逕行決定重新創作影像,我認為這很有問題。」
關鍵字:#商標侵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