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地圖及專題文章:2019談新創構想的專利申請及其佈局策略
作者:Rex.wang &Oliver Chen 2019/01/24
專利申請及其佈局策略
一、 前言
從2018之中美貿易大戰,可知其美國官方最在乎的是一個地方,美國智財權權益並未受到中國官方互惠性保護,故而興起嚴罰重關稅稅賦以迫使中國採取更嚴格保護智財措施,以利雙方公平貿易,其致使中國產業一夕之間,各產業鏈受到嚴重生產產品無法輸出之影響,整體經濟發展嚴重衰退,據此可知,智財權保護不僅是世界主流,也是各產業鏈透過政府強力運作,對國與國及產業鏈間不公平商業競爭據以有效展開經濟制裁的重要關鍵戰略及制度,故今天為使國人瞭解相關智財規定,所謂「專利保護」,係指創作申請人公開揭露其技術,向政府主管機關換取一段期間的排他權利,以取得一段期間的商業市場獨佔地位,他人若要製作或販賣相同產品,必須取得專利權人的授權。
二、 專利保護的類型
我國的專利保護,共區分有「發明專利」、「新型專利」、「設計專利」,其要保護標的物、審查方式、保護年限及所花費用均不同,如下表所示。
專利類型
發明專利
新型專利
設計專利
保護標的
結構、裝置、方法製程、化合物、微生物、電腦軟體
結構、裝置
外觀造型、電腦圖像、圖形化使用者介面
專利權期限
20年
10年
15年
審查方式
實審制
型式審查制
實審制
三、 新創構想的專利申請策略
專利申請策略有一定的流程,如下圖所示,先有創新構想後,再進行專利檢索,才能評估創新構想的專利要件,最後才決定申請的專利類型,以及商業佈局申請的國家。換言之,即依據該產業科技趨勢、創新產品的屬性、產品壽命、專利強度、銷售市場及資源預算經費等來決定要申請何種專利保護及專利佈局等。
(一)、創新構想
申請專利,不必然在產品開發完成後才進行專利申請,在其創新構想的階段具有具體實施的可行性便可進行申請及有效佈局。
(二)、專利前案檢索
在有創新構想後、提出專利申請之前,一定要進行專利前案檢索,以確定在這世界或區域國家內有無有相同或近似的創新產品,以適時修正創新構想的路線,如此可提高專利申請獲准率,以避免浪費預算經費,同時亦可避免踩到他人的專利地雷。
(三)、專利要件評估
根據上個步驟所檢索到的專利前案,評估創新構想的專利強度,即符合現行專利法第22條的「產業利用性」、「新穎性」、「進步性」的程度如何,並考慮第33條「單一性」的問題,據以規劃新創構想所需的申請專利範圍。
(四)、決定專利的類型
若創新構想對比所檢索到的專利前案對產業貢獻及實質利用性-具有先驅性、原創性,則建議可申請「發明專利」,以取得較長的保護時間,若是改良他人的產品且商業價值生命週期較短,則建議可申請「新型專利」。
(五)、決定申請的國家
因專利制度是一種全球性且為「屬地主義」,即一國一申請,任何國家無一例外,即在當地提出申請專利申請,才能取得當地的專利保護,通常未來新創產品的製造地、銷售地一定要申請專利保護,據以確保排除他人製造及銷售。若預期創新產品的市場前景佳且預算經費許可的話,建議可佈局多國專利,或善用「PCT專利公約」、「歐洲專利公約」,以進入指定國的專利保護,以確保全球市場的獨佔地位。
四、 結論
因應全球化科技加速創新及商業模式演變及網路平台取代實體商店的趨勢,世界主要國家經貿關係皆已把智慧財產權發展及保護策略納入其經濟發展的重要地位及競爭核心;然而,創新發展優質專利質的內容係確保企業競爭力不可或缺及必要投入資源的運營內容,雖不必以專利的申請數量來取勝,但若能善用專利佈局及申請策略有效提升質量並陳的創新IP智財權,俾利將各該創新技術於現階段或未來產業鏈中進行全球化佈局,且整合運用企業內外部智慧財產及資源有效投入,據以提升智財權價值進而化為企業核心競爭力及價值,將是企業經營者勢在必行重要課題及經營策略。
關鍵字:
中美貿易大戰、專利申請、發明專利、新型專利、設計專利、專利檢索、專利要件、專利佈局、專利地圖、專利價值、商業模式、商業策略、智財資源整合、核心競爭力、IP
各位產業先進若有興趣對某產業技術進行專利地圖分析、專利檢索、專利申請及相關保護措施,請隨時歡迎電洽中銓國際專利商標事務所專線04-23822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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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專利保護的類型
我國的專利保護,共區分有「發明專利」、「新型專利」、「設計專利」,其要保護標的物、審查方式、保護年限及所花費用均不同,如下表所示。
專利類型 |
發明專利 |
新型專利 |
設計專利 |
保護標的 |
結構、裝置、方法製程、化合物、微生物、電腦軟體 |
結構、裝置 |
外觀造型、電腦圖像、圖形化使用者介面 |
專利權期限 |
20年 |
10年 |
15年 |
審查方式 |
實審制 |
型式審查制 |
實審制 |
三、 新創構想的專利申請策略
專利申請策略有一定的流程,如下圖所示,先有創新構想後,再進行專利檢索,才能評估創新構想的專利要件,最後才決定申請的專利類型,以及商業佈局申請的國家。換言之,即依據該產業科技趨勢、創新產品的屬性、產品壽命、專利強度、銷售市場及資源預算經費等來決定要申請何種專利保護及專利佈局等。
(一)、創新構想
申請專利,不必然在產品開發完成後才進行專利申請,在其創新構想的階段具有具體實施的可行性便可進行申請及有效佈局。
(二)、專利前案檢索
在有創新構想後、提出專利申請之前,一定要進行專利前案檢索,以確定在這世界或區域國家內有無有相同或近似的創新產品,以適時修正創新構想的路線,如此可提高專利申請獲准率,以避免浪費預算經費,同時亦可避免踩到他人的專利地雷。
(三)、專利要件評估
根據上個步驟所檢索到的專利前案,評估創新構想的專利強度,即符合現行專利法第22條的「產業利用性」、「新穎性」、「進步性」的程度如何,並考慮第33條「單一性」的問題,據以規劃新創構想所需的申請專利範圍。
(四)、決定專利的類型
若創新構想對比所檢索到的專利前案對產業貢獻及實質利用性-具有先驅性、原創性,則建議可申請「發明專利」,以取得較長的保護時間,若是改良他人的產品且商業價值生命週期較短,則建議可申請「新型專利」。
(五)、決定申請的國家
因專利制度是一種全球性且為「屬地主義」,即一國一申請,任何國家無一例外,即在當地提出申請專利申請,才能取得當地的專利保護,通常未來新創產品的製造地、銷售地一定要申請專利保護,據以確保排除他人製造及銷售。若預期創新產品的市場前景佳且預算經費許可的話,建議可佈局多國專利,或善用「PCT專利公約」、「歐洲專利公約」,以進入指定國的專利保護,以確保全球市場的獨佔地位。
四、 結論
因應全球化科技加速創新及商業模式演變及網路平台取代實體商店的趨勢,世界主要國家經貿關係皆已把智慧財產權發展及保護策略納入其經濟發展的重要地位及競爭核心;然而,創新發展優質專利質的內容係確保企業競爭力不可或缺及必要投入資源的運營內容,雖不必以專利的申請數量來取勝,但若能善用專利佈局及申請策略有效提升質量並陳的創新IP智財權,俾利將各該創新技術於現階段或未來產業鏈中進行全球化佈局,且整合運用企業內外部智慧財產及資源有效投入,據以提升智財權價值進而化為企業核心競爭力及價值,將是企業經營者勢在必行重要課題及經營策略。
關鍵字:
中美貿易大戰、專利申請、發明專利、新型專利、設計專利、專利檢索、專利要件、專利佈局、專利地圖、專利價值、商業模式、商業策略、智財資源整合、核心競爭力、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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