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七天無理由退貨 電商買賣雙贏
SOURCE:聯合報 記者賴錦宏/綜合報導 2019-03-12
大陸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局長張茅昨指出,「七天無理由退貨」實際上是雙贏,消費者利益獲得保護,企業的信譽、聲譽獲得提高。大陸將落實電子商務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內容,保護消費者權益。
據香港文匯網報導,張茅在大陸「全國兩會」記者會中指出,去年中國大陸網上零售額超過了7兆人民幣,增長24%,占大陸全國商品零售總額的18%。網路消費作為新的消費方式,給群眾帶來便利,尤其是年輕人比較喜歡這種方式。但同時也有假冒偽劣、送貨不及時等問題。
張茅指出,大陸市場監管總局要不斷提高監管能力,堅持以網管網,充分發揮大數據等新技術的作用,發揮好第三方平台的主體作用,落實電子商務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內容。特別是在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當中,規定了「七天無理由退貨」的措施,當然一些商品排除在外,比如生鮮就不適用「七天無理由退貨」了。
張茅表示,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以來,這方面總體情況不錯,特別是有些第三方交易大平台落實情況較好。他認為,「七天無理由退貨」實際上是雙贏,消費者利益獲得保護,企業的信譽、聲譽獲得提高。現在也在線下進行推廣,不少商店也承諾做到多少天無理由退貨。
對於假海淘、涉及壟斷、假冒偽劣的問題,張茅稱,要加大懲處力度,線上線下用同一個標準。同時,也鼓勵電商經營者和平台自律守信他說,電商作為一種新的業態,要在規範中發展,在發展中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