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品牌:TutorABC談商標爭議:廣泛註冊 保護周邊事業
SOURCE:自由時報 / 林曉雲、張文川 /2019/3/15
線上英語教學公司TutorABC,控告十多家商標有使用「Tutor」或「ABC」文字的本土補教業者涉及侵權,引發爭議而被指是中資、外來企業在打壓本土公司。TutorABC昨天強調,他們是台灣企業,獲得美國、新加坡、日本及中國等投資人青睞 ,並非中資公司,且在二○○七年取得TutorABC商標權,二十多年來投入無數心血、創新產品,二○一三年更獲我國智慧財產法院判定為應受保障之「著名商標」,採取法律途徑控告抄襲商標和服務的借勢業者,是捍衛品牌權益及確保客戶權利,也是端正市場認知與相關公平正義的價值。
線上英語教學公司TutorABC,控告十多家商標有使用「Tutor」或「ABC」文字的本土補教業者涉及侵權,引發爭議而被指是中資、外來企業在打壓本土公司。TutorABC昨天強調,他們是台灣企業,獲得美國、新加坡、日本及中國等投資人青睞 ,並非中資公司,且在二○○七年取得TutorABC商標權,二十多年來投入無數心血、創新產品,二○一三年更獲我國智慧財產法院判定為應受保障之「著名商標」,採取法律途徑控告抄襲商標和服務的借勢業者,是捍衛品牌權益及確保客戶權利,也是端正市場認知與相關公平正義的價值。
台灣本土企業 獲美星日中投資
問:外界稱你們是中資公司,中國阿里巴巴集團是大股東?
TutorABC行銷副總劉彥谷(以下稱劉):TutorABC真人線上英語互動學習的創辦人楊正大是台灣人,公司也是從台中開始創業,他一九九三年在美國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UCLA)攻讀有機化學博士學位時,發覺網路無遠弗屆的特質,可打破千年來「教育」在時空環境下的限制。在UCLA畢業後,他原在日本東京大學擔任助理教授,當時月薪二十萬新台幣,進一步看到「個人化教育」的未來,因此一九九八年回台與哥哥創業,是創立於台灣、成功走向世界的企業,是台灣本土起家企業,並非中資公司。
二○○九年登陸中國市場,二○一二年起獲國際投資人青睞,陸續受到世界一級基金機構投資,包括美國高盛集團、新加坡政府投資公司GIC、新加坡淡馬錫、台灣銀翎資本、日本軟銀SBI集團、澳洲政府基金QIC等,中國阿里巴巴集團是其中之一,二○一六年再進入日本市場,旗下並包含針對五到十八歲青少兒族群的TutorJr,及協助母語非中文系統族群的線上漢語教育品牌TutorMing。
TutorABC的企業定位是科技公司,從事網路教育事業,二○○六年獲得國家級專利的AI人工智慧「動態課程系統」,利用即時動態的「智慧精準配對」功能,媒合學員、教材和顧問三方,精準打造定製化課程和教材,推出全球第一個提供三百六十五天線上真人教學平台,迄今在全球八十個國家、一百個城市,擁有五千多位員工及超過三萬名外籍顧問,每年提供超過三千萬堂在線教育課程,客戶遍及全球一百卅五個國家和地區,二○一五年正式躋身「創新獨角獸」之林,是估值達十億美元的新創公司。
TutorABC登載於著名商標名錄中
問:關於商標爭議,Tutor、ABC都是英文普通詞彙,智慧財產局認為不得專用?
理律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黃章典(以下稱黃):「TutorABC」是著名的註冊商標,智慧財產法院在二○一三年對僑光科大排除侵害的定讞判決中,已經認定TutorABC是「著名商標」,法院有參照智財局頒布的「著名商標保護審查基準」,考量客戶人數、廣告投注量、媒體曝光度、消費者與競業的熟悉認識程度、商標使用時間、推廣期間、是否有維護權利等等,當時提出的學生上課人數是五百萬人,至今上課堂數已達三千萬堂,在現今網路英文教學市場的時空環境下,更易證明TutorABC是著名商標,智財局也已登載於「著名商標名錄」中。
Tutor圖樣、字樣具有商業價值
問:TutorABC圖樣、字樣的特殊性何在?
黃:Tutor、ABC分開看雖是一般詞,我們也無意專用Tutor,但就像「大家說英語(Let’s Talk in English)」、「多喝水」瓶裝水一樣,早就登記為註冊商標,英文「Tutor」雖是中文「家教」之意,但法院認定,使用Tutor的同業被告無法證明Tutor在網路英語教學市場有被廣泛使用,反而是TutorABC率先於二○○七年取得商標,投注大量廣告經費推廣後,才使消費者將Tutor一詞與此領域產生連結,使此詞產生商業價值。
後進業者明明還有Teacher、Doctor等相關字詞可用,卻偏偏要搭便車以Tutor為名,是否有意圖使消費者混淆誤認,相信智財法院自有一貫的認定標準來做個案認定。
問:同業稱TutorABC是以興訟手段使同業疲於奔命?
黃:目前尚有案件在司法審判中,一審判TutorABC勝訴,二審也即將結束,被告在此當下訴諸於媒體,以情緒性的不實說法誣衊原告TutorABC;台灣企業成功經營成為國際企業原是好事,千萬不要惡意指控別人是「外來的」、「在打壓本土」;TutorABC從台中發跡一步一腳印走到今天的規模,受到世界投資人認同,過去曾由中國球星姚明代言,今年的代言人是台灣球星戴資穎,投注的廣告何其多。
很多競爭業者搭大品牌的便車、沾邊蹭名氣,省事又方便,但已投注大量心血建立單一聯想的TutorABC,必須透過法律程序維護商標專用權。
問:TutorABC廣泛註冊TutorPlus、iTutor、TutorChat、TutorVR等相關詞,同業批評是壟斷、挖陷阱給同業跳?
黃:不能說是挖陷阱,每家公司要考量商標的運用,並保護周邊事業,以及未來布局,有其必要性。依據智財局的審查基準,認定商標是否著名,有一項是商標擁有者維護自身權益的紀錄,包括行政的認定文書或法院判決書,不是刻意興訟,而是維權的必要手段。
判決紀錄當然也包括有敗訴的判決,被告也可能會受到法院認證的保障,提告結果未必就是打壓同業,只是TutorABC樹大招風,維權訴訟比較多,個案最終仍要尊重司法判決,同業不要動輒批評法院偏頗或亂判。
科技創新發展 市場規模逾千億美元
劉:目前市場也有服務性質相似,但品牌名稱不同之業者,TutorABC是樂見也鼓勵科技新創者投入,共同興起教育科技與互聯網行業,而TutorABC以科技創新商業模式,帶動與創造線上教育產業,該產業發展迄今,全球市場規模已超過一千億美元,不僅沒有壟斷或打壓一事,反而開拓全新的商業契機。
問:同業稱自身也都有合法註冊的商標,法院否決行政機關的審核權限,不尊重行政機關的認定?
黃:商標註冊後,第三人有救濟程序,行政機關審核時不像業者間有利害關係,可能會有掛一漏萬,相關業者就可透過司法途徑來解決問題,這是法律賦予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