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 05 月 02 日 43965 來源: 聯合新聞網 2019-5-1 銀髮長輩到社區活動中心唱歌也有事?伴唱機版權業者最近發文給全台各社區,指伴唱機歌曲未獲授權,已違反著作權法,將提出民刑事告訴。 許多老人家因此嚇得不敢唱、還有人遭控告,立委陳亭妃昨邀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到台南協調,要求智財局統一與業者協商,並在協商的4個月內,暫停對民眾提告。 「唱個歌也要被關、被罰,這是什麼政府?」台南市議長郭信良昨天出席協調會,他表示最近接到很多選民向他陳情,痛罵政府,讓他也無言。 台灣各地社區包括里活動中心、社區關懷據點、里辦公室、長壽會及歌友會等,常會購買伴唱機,三五好友相聚歡唱,已是台灣銀髮族的日常。陳亭妃說,從3月起就陸續接到陳情,指歌曲的版權業者發文到社區,這周以來,LINE群組更流傳「唱一首歌罰10萬,社區裡如果有30首歌就要300萬元」,造成人心惶惶。 智財局副局長張玉英表示,因LINE上流傳,智財局忙得不可開交,很多人打電話詢問,事實上是謠言,但社區伴唱機確實有違反著作權法的部分,很多民眾不了解,將在北中南舉辦說明會。 智財局著作權組組長毛浩吉說,伴唱機業者擁有裡面歌曲版權,這部分沒有問題,問題出在後續灌進去的新歌,很多沒版權,持有版權的業者主張權益,之前新北市府因此向智財局詢問,智財局4月底才發文給各縣市說明;LINE裡提到智財局與版權業者開會同意要開罰,這是錯誤的,業者只能透過訴訟,追討侵權賠償,智財局不可能對民眾開罰。 陳亭妃開協調會,邀請100多里參與,結果湧入數百人擠爆會場,很多老人家相當關心「沒辦法唱歌」。 「不要讓老人家連唱首歌都不安心」,陳亭妃表示,活動中心與關懷據點裡的伴唱機都是政府財產,政府有責任協助民眾統一與版權業者商討費用。 毛浩吉說,之前台北有統一協商過,業者同意每個月收2500元使用費,但因對社區來說是筆不小花費,一年就要3萬元,有社區不願付,不了了之,問題還是沒解決,會盡速與業者協調。 ...UDN.COM 關鍵字:#著作權 #伴唱機 上一筆法律:智財法院維持原判 「Tutor」商標只准這一家使用! 下一筆 法律:網拍仿冒「Canon」、「SONY」大廠電池 遭起訴商標法 看看其他法律知識: 2024 年 06 月 14 日 16572 法律:專利訴訟案例:設計專利侵權判斷分析 2024 年 06 月 06 日 16569 法律:專利訴訟案例:先前技術阻卻的成功應用 2024 年 05 月 31 日 16878 法律:智慧財產權人-如何主張權利及排除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