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人工智慧圈最熱門的消息,莫過於Google在美國著作權案件Authors Guild, Inc. v. Google, Inc. ( Google案)一案中打敗著作權人協會獲勝。2013年,美國著作權人協會控告Google違反著作權,原因在於Google以大量的數位化書籍訓練AI,以建構Google Book Search資料庫。本案歷經三級三審,在今年11月定讞,最終法院判定Google的行為符合著作權法下的「合理使用」範疇,因此並未侵犯著作權。法院判定Google勝訴的主要論點在於,Google透過大量書籍訓練AI的行為並未侵犯到書籍著作權人的經濟上利益,並未對於著作權人造成負面影響,因此屬於「合理使用」的保護範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