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品牌:「每夫」被判與「海天」在調味品等類別構成商標近似

來源: sina新浪新聞 2020-12-9
新京報貝殼財經訊 12月9日,據企查查APP顯示,12月4日,海天味業(603288)在有關商標知識產權的一場官司中被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在這場關於「每夫」商標的有效性,以及是否與海天味業持有的「海天」商標構成近似問題上,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最終認定,「每夫」商標在除「麵包;冰淇淋」以外的商品上與「海天」在調味品等類別上構成商標近似,在其他類別上未構成近似商標。
企查查知產顯示,「每夫」商標申請註冊時間為2008年12月19日,申請人為方美紅,核定使用商品包括第30類:醬油;調味品;冰淇淋;食用香料(不包括含醚香料和香精油);烹調食品用增稠劑;鍋巴;麵條;麵粉;麵包;咖啡調味香料(調味品)...(詳細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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