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地圖及專題文章:專利第三方意見審查 FTO自由營運檢索
來源: Rex Wang & Oliver Chen
專利第三方意見-FTO自由營運檢索
所謂「專利第三方意見審查」,係為在系爭發明專利案件在申請後18個月(或依提早公開[註1]之申請)會進行強制公開程序[註2],為了強化相關領域產業公眾第三方參與專利前案資訊之提供,引用第三方意見作為公眾審查,據以提升專利審查品質,我國於去年109年9月甫正式實施專利第三方意見審查作業。
圖1:第三方意見審查的提出時機點
由於系爭專利案申請後,如上圖1所示,要進入實體審查,專利審查官就要進行全球性的專利檢索,但實務上官方無法可以檢索到全部的專利前案,故導入第三方公眾意見,就可及時提供較專業的意見;有時在系爭專利案申請過程中,申請人提出申請的專利技術其實已被公開使用或公開發表,而專利是保護未被公開的特定申請專利範圍(claim),若被核准將損及公眾第三方之利益。
換言之,若系爭專利案申請前就已經公開了或未具有進步性而獲准專利權,其公眾的第三方(競爭者或其他人)發現後,可以向智慧局、經濟部、智財法院提出專利行政爭訟[註3],即提出舉發、訴願、行政訴訟等程序,但行政爭訟的審理過程不僅曠日廢時,亦須耗費龐大爭訟費用;另一方面而言,若系爭專利案真的被無效撤銷成功,專利權人所投入的生產設備,將面臨不受專利保護的窘境;因此,若能在系爭專利案的申請階段就釐清其可專利性為何及更為確定專利申請範圍(claim),對專利權人將具有更好的保護效果。
所以無論是公眾的第三方或系爭專利案申請人等,均可以運用FTO(Freedom To Operate Search)自由營運檢索的檢全率、檢準率來獲得所有相關專利前案,如下圖2所示者,並篩選出高度相關的專利,據以精確地判斷出專利侵權的概率或系爭專利的無效性,以便來善加運用「專利第三方意見審查」,以作為專利方面的攻擊或防衛之武器。
圖2:「FTO自由營運檢索」的作業流程
因此,藉由FTO自由營運檢索,配合第三方意見可以在系爭專利案核准之前就提出,就可以確認系爭專利案應不應被核准,或是申請人修改限縮所申請專利範圍(claim),讓該系爭專利具有取得專利權的正當性,也可以避免無辜的公眾無端捲入專利侵權的風險;另一方面,就主管機關智慧局而言,在對外公開的專利檢索系統中,提供便利的提交意見管道及撰寫範例[註4],提高第三人提交引證資訊的意願,而有助提升審查人員掌握專利前案引證的效能,有助減少後端專利行政爭訟的成本,如此便能創造出專利申請人、產業界及智慧局之三贏局面,如下表1所示者。
表1:第三方意見審查優點一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