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品牌:未獲授權卻標榜「洪瑞珍」 洪瑞珍二代堂妹夫婦判6月

來源: 聯合新聞網 2022-5-12
「洪瑞珍」第二代經營人洪峻聲的堂妹洪毓姍與丈夫蔡志明,經營「洪家手作」三明治店,卻使用洪峻聲註冊的商標「洪瑞珍」,雙方曾因此簽訂和解書,事後洪毓姍仍違法使用商標,新北地方法院認為兩人在同樣性質商品上未經授權使用「洪瑞珍」等商標,又在和解後仍繼續使用,使消費者產生混淆,依商標法各處有期徒刑6月,可易科罰金。
檢方調查,洪毓姍與丈夫曾在2018年8月1日,因未經授權使用「洪瑞珍」商標與洪峻聲簽訂和解書,但事後兩人仍在經營的「洪家手作」三明治店,標誌洪家置於圓圈的商標等,時間長達8個月。
兩人在店面、外送頁面等處,標誌店名並加上「洪家置於圓圈內」、「洪瑞珍置於圓圈內」等圖案,又以「洪瑞珍三明治」、「洪瑞珍第二代」、英文「HUNG RUI CHEN」等字樣標誌在店鋪、產品包裝等處,使消費者易與洪峻聲商標混淆...(詳細見原文)
關鍵字:#三明治 #商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