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品牌:梅啟明告電影《梅艷芳》侵權 庭上揭其未為電影商標註冊

來源: yahoo新聞 2022-5-25
梅艶芳胞兄梅啟明早前入稟高等法院,稱已為「梅艷芳」名字註冊商標,指控開拍的安樂影片有限公司侵犯商標。案件今(25日)於高院原訟庭作指示聆訊。代表電影公司一方申請剔除申索訴訟,指梅啟明註冊的商標僅涵蓋珠寶貨品,不包括電影,梅啟明則要求押後待申請法援。案件押後至7月25日再訊。
原告梅啟明早前入稟,要求法庭禁止電影公司繼續侵犯商標,強制交出所有侵犯商標物品,申索賠償、利息等。答辯方為安樂影片有限公司。
梅啟明稱有註冊電影商標惟未獲批
答辯方申請剔除申索訴訟,梅啟明僅持有珠寶類別的商標,並不涵蓋答辯方製作的電影,雖然他亦有申請出版類別的商標,或涵蓋電影作品,但該申請其實並未獲批,不能用以追究電影《梅艷芳》侵犯商標。
沒有律師代表的梅啟明則指,相關法例訂明他為「梅艷芳」申請的商標不能被盜用,他亦一早申請有關出版類別的商標,申請未獲批「係佢(商標註冊處)拖延咗,唔關我事」,又指他飽受母親的壓力,很多事情未趕及處理,希望押後聆訊,以聘請律師及申請法援...(詳細見原文)
關鍵字:#梅艷芳 #商標 #侵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