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創新:德州不再是 專利蟑螂的天堂?
Source : 工商時報 張亞樵美國奧睿(Orrick)國際律師事務所駐 北京代表 2015年11月12日
德州東區威震天下,「專利江湖中人」無人不知,無人不曉。不管是專利訴訟案量、轉移其他法院的難度、判決專利有效的裁判數量,天下無人出其右。但是今年9月1日,德州靜悄悄的實施一條法律,針對專利侵權的惡意主張。
自9月1日起,德州商業貿易法典(Texas Business and Commerce Code)多了一個副章L:「專利侵權的惡意主張」。第17.952條禁止用書面或電子通聯方式告知終端使用者專利侵權的惡意主張。那什麼是惡意呢?該條明定謊稱已經提出專利侵權告訴是惡意,或者該侵權主張在客觀上沒有基礎,如通知者並沒有授權該專利的權利或是沒有對終端使用者主張該專利的權利。該專利已經在終審判決或行政裁決被裁定無效或權利不可執行,也是客觀上沒有基礎的。該通知主張的侵權行為發生在專利到期之後亦為客觀上沒有基礎的。第17.952條還以負面表列方式規定對終端使用者的主張通知具體內容必須包括主張人身分、專利號、以及起碼一件系爭侵權產品、服務、技術或行為。
美國是聯邦制。雖然專利訴訟明文規定是聯邦法院受理,但是各州還是有針對不當商業行為獨立立法的權利。2015年迄今,27個州已經實施限制專利蟑螂活動的法律。其中最猛的應屬佛羅里達州的專利蟑螂防範條例(Patent Troll Prevention Act),連名字都取得鏗鏘有力。
而且,佛羅里達州是來真的。專利蟑螂防範條例是擺在第501章消費者保護法篇章內。第501.995條明定公民追訴權,個人或企業得依法向佛羅里達州法院請求賠償、禁止命令保護、訴訟成本及律師費用,甚至三倍懲罰性賠償。第501.994條還加碼,在消費者動議請求保護命令時州法院裁定專利侵權惡意主張有合理勝訴機率,州法院得要求專利人提出高達25萬美元的保證金。不過佛羅里達州還是有節制的:第501.997條給予大專院校、研究機構豁免權。
這是個最好的年代,也是最壞的年代。對專利蟑螂來說,烏雲密佈,是個東風壓倒西風的年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