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品牌:一句「人生豐收時刻」兩家酒企爭了8年

Source:北京新浪網 2015-12-28
一句「人生豐收時刻」成為了兩家企業的商戰導火線。南國湯溝酒,開壇十里香。」清代戲劇家洪升詩中所提之酒,即產自連雲港灌南縣湯溝鎮。這裏自古盛產佳釀,有「美酒之鄉」的美譽,湯溝曲酒廠就坐落在此。
遠在千里之遙的湖北宜昌市龍泉鎮,亦有知名白酒品牌——稻花香酒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稻花香」),已連續11年入選「中國500最具價值品牌」。
現在,這兩家企業卻因「人生豐收時刻」這一商標展開了持久的爭奪戰。
該案件歷經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的一一判決,湯溝曲酒廠和稻花香各有勝訴,不過最高人民法院支持了稻花香的說法。然而,這樣的判決不能令湯溝曲酒廠信服,後者打算向最高人民檢察院申請抗訴。
現代快報記者 畢良宇 王曉宇
「人生豐收時刻」
到底是誰先使用?
一切還要從2005年4月25日說起。這一天,湯溝曲酒廠申請註冊「人生豐收時刻RENSHENGFENGSHOUSHIKE」這一商標,註冊使用在酒類商品中(第33類),該商標經商標局於2007年10月初步審定受理后,在公告階段,稻花香提出異議,認為對方屬於「惡意搶注」。此後,稻花香和湯溝曲酒廠展開了長達八年的商標爭奪戰。針對誰在先使用「人生豐收時刻」這一問題,雙方各執一詞。
稻花香:2002年就開始「人生豐收時刻」品牌運作
稻花香在向最高人民法院提交的意見中稱,公司自2002年11月就開始全面實施「人生豐收時刻」品牌運作及宣傳方案並一直沿用至今,經公司長期商業使用,「人生豐收時刻」已獨立具備區分商品來源的功能,成為中國境內相關公眾廣為知曉的商業標識。
「你覺得他們沒有搶注的惡意嗎?我們比他們早好多年就用了,判決書上寫得很明確。」稻花香知識產權部部長屈偉對現代快報記者說。記者注意到,在最高人民法院做出的行政裁定書中顯示,稻花香在商標評審階段提交了2003年至2005年間在網路上以及一些刊物上使用「人生豐收時刻」進行廣告宣傳的相關證據,並經一審和二審判決所確認。
湯溝曲酒廠:2001年8月包裝盒上就印了這句話
湯溝曲酒廠廠長馬永忠顯然不同意稻花香的說法。馬永忠告訴現代快報記者,早在1998年,他的朋友就送給他一幅字,在這幅字中,就有「人生豐收時刻,事業成就之時」這句話,正是這幅字,啟發他註冊這一商標。
現代快報記者在馬永忠位於酒廠的辦公室里看到,這幅字現在還掛在牆上,落款日期為戊寅年,換算成公元紀年法,正是1998年。
「到了2001年,我感覺到人生豐收時刻這幾個字寓意太好了,就把它用到了酒產品上。」馬永忠向記者提供了當年產品的包裝照,照片中的包裝盒上赫然印著「人生豐收時刻」字樣,且「豐收」二字尤為突出。記者注意到,包裝盒上顯示的生產日期為2001年8月8日。此外,馬永忠還提供了另一張照片,該照片是灌南縣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所出具的一份檢驗報告。報告顯示,所檢驗樣品名稱為「人生豐收時刻」,檢驗時間為2001年8月21日—8月22日。因此馬永忠認為自己在先使用「人生豐收時刻」。「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完全無視該事實,得出了稻花香公司在先使用『人生豐收時刻』的結論。」對此,馬永忠顯得很氣憤。
「人生豐收時刻」
到底是不是未註冊商標?
雙方的爭執點,還在於「人生豐收時刻」是否為未註冊商標。針對此前稻花香提出的異議,商標局於2010年10月27日作出裁定,認為稻花香公司所提異議理由不成立,被異議商標予以核准註冊。對於這一裁定,稻花香公司不服,於2010年12月1日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複審。2012年4月19日,商標評審委員會作出第16016號裁定,認為湯溝曲酒廠已經構成對稻花香公司在先使用並有一定影響的商標的搶注,不予核准註冊。
湯溝曲酒廠在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勝訴
在採訪中,湯溝曲酒廠廠長馬永忠堅持認為,在其申請商標註冊以前,稻花香只是將「人生豐收時刻」用作廣告語,沒有在任何商品和包裝上使用,因此不屬於未註冊商標。
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支持這一說法,在判決書中這樣寫道:……稻花香公司無證據證明其在產品或其包裝上使用了「人生豐收時刻」文字。綜合考慮稻花香公司提交的證據,其並未在區分商品來源的意義上使用「人生豐收時刻」文字,而僅作為廣告語使用。因此,稻花香公司使用的「人生豐收時刻」文字未被用於識別商品來源,不能作為其在先使用的未註冊商標。
在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的判決書中,最後明確提出「商標評審委員會作出的第16016號裁定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均有錯誤,應予撤銷」。湯溝曲酒廠勝訴。
稻花香獲得最高人民法院認同
而稻花香方面則認為其將「人生豐收時刻」與 「稻花香」組合成一個整體長期、大量使用,形成了較強顯著性和極高知名度的未註冊商標,具備獨立區分商品來源的功能。
他的這一說法獲得了最高人民法院的認同,認為在商標申請日前,稻花香公司在廣告宣傳中使用「人生豐收時刻」文字已達數年之久,使用地域範圍較廣,宣傳報導力度較大。……相關公眾能夠通過「人生豐收時刻」商標識別出商品來源於稻花香公司,屬於《商標法》第三十一條所保護的已經使用並具有一定影響的商標。在此基礎上,雖然稻花香公司在其酒類商品及包裝上使用「人生豐收時刻」的證據形成於被異議商標申請日之後,但進一步表明了稻花香公司將「人生豐收時刻」進行持續性商業使用以區分商品來源的主觀意圖。
到底何為未註冊商標?廣告語能不能作為商標?
未註冊商標
是什麼意思?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劉銀良告訴記者,所謂未註冊商標,就是已經當作商標使用但又沒有註冊的商標。《商標法》第三十一條規定:申請商標註冊不得損害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利,也不得以不正當手段搶先註冊他人已經使用並有一定影響的商標。
未註冊商標受保護
有兩個前提
南京知識律師事務所律師、法學博士沈浩強調,並不是所有未註冊商標都能受到保護,必須滿足兩個前提,一是他人已經使用,二是有一定影響力。
「已經使用又分兩種情況,一種是實際使用,一種是商業使用。」沈浩認為,實際使用一般體現在產品上,商業使用可以做廣泛理解,營銷中使用是使用,商品上使用也是使用,這可能是本案存在爭議的地方。
廣告語沒在產品上使用
很難定為未註冊商標
「我們通常所講的使用一般是真實的使用,即在產品上有所體現。因為商標我們要回歸本位,商標就是商品的標識。」 沈浩認為,如果只是作為廣告語,但沒在產品上使用,一般情況下很難認定為未註冊商標,他建議商家如果認為廣告語很好,最好註冊成商標,比如耐克的廣告語「just do it 」已經註冊,目的就是為了防止別人以其他形式來使用。
劉銀良同樣認為,如果僅是在宣傳中使用,很難作為未註冊商標,要在商品上或服務中使用。他向現代快報記者舉了個例子:「比如海爾的廣告語『真誠到永遠』,如果只是做廣告時說一下『真誠到永遠』,那這隻是宣傳企業的一個理念,其他企業用了的話,海爾很難作為未註冊商標得到保護。」
有好想法 - 一定要先去註冊
「通過本案件,給我們一個啟示,那就是如果你有一個好的構思,一定要付出一定的成本去註冊商標,這樣權利才能得到真正的確定。」沈浩最後提醒到。
目前,湯溝曲酒廠打算向最高人民檢察院申請抗訴,本報會繼續關注案件的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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