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2015年終盤點:根本停不下來的專利戰
Source : 北京新浪網 2016-01-02
在全球廠商每年大力發展正常的業務之外,往往伴隨著一些商業上的糾紛,其中佔比最大的幾乎就是與其它廠商之間的專利戰。
廠商們不遺餘力地在專利案上下功夫,除了是對自身知識產權的保護,更是為了遏制友商在相關業務上的發展,同時也將伴隨著巨額的經濟賠償。
回顧整個2015年,有人得意,有人失意,或是業務拓展遭遇專利枷鎖,亦或是8年等待終於有所結果,所有廠商都在日復一日的專利戰中扮演著自己的角色,佔據著我們的視線:
1.小米 VS 愛立信:彼如脫兔 己如止水
2014年12月5日,愛立信將小米告上法庭,稱其在印度侵犯其ARM,EDGE,3G等8項技術專利,同時申請「臨時禁令」禁止小米在印度銷售侵權產品。小米則以"每台設備預繳100印度盧比(約為0.05元人民幣)於法院提存"的方式,臨時銷售使用高通晶元的手機。印度德里高等法院受理此案,並於2015年5月21日正式開庭進入庭審環節,但截至2015年底,雙方仍沒有公告達成的協議,成功將2014年的小尾巴帶進了2016年。
日前,愛立信表示,印度的法律程序仍未結束,並稱過去三年多,一直嘗試與小米進行專利授權事宜,但小米始終拒絕。與愛立信的「脫兔」維權行為相比,小米則以「止水」的方式作為回應,隻字不提。
作為業內的「專利流氓」,蘋果也沒能倖免於愛立信的維權行為。2015年2月愛立信在美國法院起訴蘋果,稱蘋果侵犯其多項專利,並要求美國禁售iPhone。隨後,蘋果即與愛立信在專利訴訟上達成了一致,但愛立信對此沒有透露更多細節。
2.一加 VS Micromax:干戈化帛 隊友打臉
與小米一樣,一加的印度之路顯得也不是那麼順暢。專利擁有量似乎成了國產廠商拓展國外市場的第一大瓶頸。一加的專利案始於2014年12月,印度手機廠商Micromax起訴一加侵犯其獨家專利(Micromax與Cyanogen曾簽南亞地區3年獨家授權協議)。此案同樣由印度德里高等法院受理,並禁止一加在印度銷售,但一周后德里高等法院收回了此「禁令」。
該案於2015年1月進行重審,同年5月雙方分別撤回了對對方的起訴,一加表示OnePlus One將繼續獲得Cyanogen提供的OTA升級,但Cyanogen的創始人Steve Kondik隨後聲稱,已結束與一加手機的合作關係。
在此案訴訟期間,一加手機開始加速研發自己的操作系統「氫 OS」,並於2015年5月正式發佈了該系統,自此,一加手機印度專利案在2015年正式畫上句號。
3.HTC VS Acacia:業績不佳 雪上加霜
對於2015年諸事不順的HTC來說,德國的全面禁售,無疑是對該企業的雪上加霜。2015年12月德國法院批准一項禁令請求,HTC手機將被禁止通過電信運營商德國電信在德銷售。此項禁令始於美國德克薩斯州專利授權公司Acacia Research Group於同年11月27日在德國曼海姆地方法院贏得的一項訴訟。
Acacia表示就語音編碼技術相關的「標準必要專利」已經與蘋果、三星電子、亞馬遜、華為等公司達成了授權協議,但不包括HTC,而HTC與Acacia都拒絕披露雙方之前是否進行過該項專利的授權談判。
HTC在一份聲明中稱,公司對於法院的裁定感到失望,已計劃立即提起上訴。作為曾經的全球最大智能機製造商,HTC在2013年跌出了全球十大手機製造商行列。2015年12月29日,HTC因業務重組,將台灣辦公大樓以約12億元人民幣的價格進行出售。
4.思科 VS Commil:八年長跑 開花結果
經過長達8年的訴訟程序后,美國聯邦巡迴上訴法庭於2015年12月作出裁決,判定思科並未直接侵犯或誘導其它公司侵犯Commil USA LLC的WiFi技術專利,Commil與思科就此判決均未置評。
早在2007年,Commil就對思科提出了起訴,2011年德克薩斯州一聯邦陪審團判決,思科應向Commil支付近6380萬美元的賠償金,隨後一法官在此基礎上又追加了1030萬美元的利息。2013年聯邦巡迴上訴法庭責令對此案進行重審。
2015年5月美國最高法庭將此案發還聯邦巡迴上訴法庭重審。同年12月,聯邦巡迴上訴法庭再次作出裁定,審判組稱其上次對本案進行考量時,並未考慮到思科作出的未侵犯專利觀點與主張,而在次此對其進行考量后認為,其中存在「不支持陪審團裁決的重大證據」。
5.英偉達 VS 三星:偷雞不成 反蝕把米
英偉達與三星的專利糾紛始於2014年,英偉達以三星侵犯其"圖形晶元"專利為由,在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向三星提起訴訟。2015年12月ITC行政官表示,三星確實侵犯英偉達所提出的第三項專利,但他判定該項專利為無效專利,因此判決三星並未侵權。
6.搜狗 VS 百度:狗熊之爭 無理取鬧
2015年10月26日,搜狗方面認為百度的輸入法產品侵犯其輸入法8項專利技術,向百度提起訴訟,索賠8000萬元人民幣。同年11月23日,搜狗再次向法院提起9項專利侵權訴訟請求,指控百度輸入法侵犯其享有的專利權,並要求索賠1.8億元人民幣。
對於此次專利糾紛,百度方面第一時間向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複審委員會,提出了搜狗相關輸入法的「專利權無效宣告」請求並被受理。
百度回應稱,搜狗是否擁有「嚮應用程序輸入藝術字/圖形的方法及系統」相關專利目前尚存疑問,有待相關部門審查確認,搜狗索賠1.8億元人民幣顯得有些無理取鬧。
2015年12月中旬,英偉達對以上判決表示不滿,隨即提出上訴,但ITC仍然維持了原判的裁決,同月下旬,ITC一法官判定,英偉達侵犯三星晶元生產相關的三項專利,並表示有權禁止其侵權產品進入美國市場。受此消息影響,英偉達股價在盤后交易中最高下跌27美分至32.66美元。
英偉達發言人稱「我們對於法官的判決感到失望,並盼望著ITC全體委員對裁定進行複審,最終裁定將在幾個月後作出。」三星方面則對此判決未予置評。
7.蘋果 VS 三星:若即若離 相愛相殺
經過多年的審判、再審判、多次上訴,三星於2015年12月宣布,同意向蘋果公司支付5.48億美元的專利侵權賠償金,但保留追回這筆賠償金的權利。如果該案件將來有新的進展,三星將有權向蘋果索要這筆費用。
在同意支付賠償金的幾日後,三星向美國最高法院提起上訴,要求該法院推翻此前做出須向蘋果支付超過5.48億美元中的3.99億美元賠償金的裁定,據此案之前的裁定,該項賠款屬於抄襲蘋果手機外觀的範疇,三星稱這筆錢根本不應該賠。
2011年蘋果起訴三星,稱其手機侵犯iPhone多項專利,此案於2012年8月在美國加州第一次宣判。截至目前,雙方產生的訴訟費用據稱已超過10億美元。
8.微軟 VS Corel:百無聊賴 調皮搗蛋
2015年底,微軟將Corel告上法庭,稱其辦公軟體侵犯了自己「用於屏幕展示的UI設計」的專利。如果你不知道這是個啥,看下面的圖就明白了,沒錯你沒有看錯,就是你每天用的這個玩意。但你或許不知道這東西早在2006年就申請了專利。
2015年7月,Corel起訴微軟侵犯其多個專利,作為反擊微軟反訴Corel,稱其侵犯了自家Office辦公套件中的9項專利。微軟表示:「這是對Corel今年早些時候在猶他州法庭起訴的直接回應。我們堅信自己會贏。」
根據美國專利法,如法庭最終認定Corel侵犯微軟專利,微軟將獲得Corle辦公軟體產品的全部利潤作為賠償。(張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