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挨告近似玉里想 理想牌勝訴 保住商標
Source : 工商時報
全鉅多工業公司生產銷售「玉里想」熱水器,瓦斯爐,控告理想牌公司的「理想」商標與其「玉里想」商標相似,請求撤銷理想牌商標。智財院審理認定,兩個商標分別是兩個字、三個字,外觀雖略有相似之處,但讀音及外觀還是不同,不會令消費者混淆誤認,判決金鉅多公司敗訴,理想牌保住商標。
全鉅多工業公司生產銷售「玉里想」熱水器,瓦斯爐,並向經濟部註冊商標;理想牌公司原來製造廚具與衛浴,後來在84年將「理想」兩字註冊商標使用在瓦斯爐、熱水器,引起兩家公司爭訟。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審查後,裁定撤銷理想牌商標。理想牌公司不服,提起行政訴訟保衛「理想」商標。
全鉅多公司主張,該公司以「玉里想」為商標,向經濟部註冊商標的時間早於理想牌公司的「理想」商標。理想是抄襲、模仿該公司的玉理想三字濃縮為兩字,該公司曾在民國56年控告理想商標侵權,且最高行政法院在87年曾經認定「理想」近似「玉里想」,容易造成消費者混淆誤認,應撤銷理想商標。
理想牌公司則辯稱,該公司在84年將「理想」兩字註冊商標並使用在瓦斯爐、熱水器,全台一度有三百多家銷售店,銷售35萬套瓦斯爐、熱水器,早已是全台民眾心中的知名品牌,是民眾熟悉的商標,依法應給予較大的保護。且玉里想會令人想蓮縣玉里鎮,玉里想是三個字,讀音與外觀皆與理想不同。
理想牌指出,早在民國56年理新公司即註冊使用「理想」為商標,當年是全鉅多與理新公司有商標糾紛。該公司與全鉅多公司同是瓦斯公會會員,並存市場多年,不會令消費者混淆。
智慧財產法院審理認定,兩個商標分別是兩個字、三個字,外觀雖略有相似之處,但讀音及外觀還是不同,且「理想」商標早於56年間即已註冊,後來才由理想牌公司使用,理想牌公司亦於82年加入瓦斯同業公會,取得TGAS標章,與全鉅多公司同是瓦斯公會會員,並存市場多年,不會令消費者混淆,昨天判決全鉅多公司敗訴,理想牌保住商標。本案可上訴。(工商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