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龍井茶商標爭議 浙江農推中心勝訴
Source : 旺報即時
大陸龍井茶商標侵權首案3月31日在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判決,被告江蘇常州開古茶葉食品公司被判決立即停止生產、銷售侵犯龍井茶註冊商標專用權商品的行為,賠償經濟損失13萬元,並在媒體上刊登道歉聲明。
龍井是大陸十大名茶之首,許多省份都推出相關產品,侵害浙江茶農的權益。澎湃新聞網報導,去年4月,「龍井茶」證明商標持有人、浙江省農業技術推廣中心以商標侵權為由,起訴常州開古茶葉食品公司。該案是全國首例龍井茶證明商標侵權案。
報導稱,常州開古茶葉公司在未獲得龍井茶證明商標使用權的情況下,被曝光用四級茶葉冒充特級龍井,對龍井茶造成非常惡劣的影響。經查,該公司不僅以次充好,且所售龍井茶無源可溯。
浙江省農業技術推廣中心茶桑科科長陸德彪表示,隨著杭州市下城區人民法院一審和市中級人民法院近日終審判決,首案以勝訴告終,標誌著龍井茶品牌管理進入依法維權新階段。
(旺報即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