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 年 04 月 20 日 45727 Source:udn聯合新聞網/中央社 首爾綜合外電報導 2016年04月19日 南韓法院1家炸雞店因商標激似法國名牌路易威登(Louis Vuitton)遭法院要求改名,但老闆拒絕遵照判決,今天遭罰1450萬韓元(約新台幣41萬元)。 法新社與韓國英文報「韓國前鋒日報」(TheKorea Herald)報導,被罰款的金姓老闆把他在首爾的炸雞店取名為「LOUIS VUITON DAK」,不只店名和LV雷同,連商標也十分類似,餐巾和外帶紙盒印製的店名與商標圖樣,都激似名牌LV。 金老闆或許認為無傷大雅,但LV可不埋單,去年9月告上南韓法院,主張公司名稱被拿來賣炸雞有傷品牌形象。 首爾地方法院同意原告主張,去年10月要求金姓老闆停止使用LV為店名,若是不從,每天罰款50萬韓元。 金姓老闆後來把店名改成「chaLouisvui tondak」,但因仍有部分雷同,法院不認為金姓老闆充分遵守判決。 LV再次提告,法院因此在本週下令,金姓老闆這29天違反判決,需支付LV 1450萬韓元。 ...UDN.COM 關鍵字:Louis Vuitton 路易威登 LV 炸雞店 LOUIS VUITON DAK 商標 chaLouisvui tondak 上一筆商標品牌:Beyoncé碧昂絲大動作控告Feyoncé 捍衛姓名商標權 下一筆 商標品牌:哪一個品牌被仿冒得最兇? 看看其他商標品牌知識: 2024 年 07 月 05 日 16681 商標品牌:男子臉書直播販售假貨被捕:多達246件山寨名牌,面臨重刑! 2023 年 10 月 13 日 17507 商標品牌:商標加速審查-兩大條件 2023 年 07 月 27 日 17824 商標品牌:推特更名前景艱辛 Meta、微軟都曾註冊「X」相關商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