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冒名使用初鹿牧場商標 「南傳初鹿鮮奶茶坊」判賠250萬
Source : 自由時報 : 記者 陳慰慈 2016-05-07
台東初鹿牧場控告經營「南傳初鹿鮮奶茶坊」的加州健康生技公司冒名侵權,致使消費者誤以為茶坊商品出自初鹿牧場,有混淆消費者疑慮,智財法院日前判台東初鹿牧場勝訴,加州健康生技需賠償台東初鹿牧場250萬元,並不得使用台東初鹿牧場商標於南傳商品及供加盟店使用,另得將其商品有初鹿牧場廣告銷毀及印有初鹿牧場商標的南傳商品全部回收,仍可上訴。
「南傳初鹿鮮奶茶坊」98年4月起,向台東初鹿牧場訂購鮮奶並銷售初鹿牧場商品,雙方協議在促銷初鹿牧場產品目的範圍內,得以使用初鹿牧場商標,加盟店家亦獲授權使用初鹿牧場商標,但未授權南傳商品使用初鹿牧場商標。
102年7月,初鹿牧場發現「南傳初鹿鮮奶茶坊」非使用初鹿鮮乳,反用嘉義綠盈鮮乳調製手搖茶飲,還將初鹿牧場商標圖樣用於南傳自製的「鮮奶酥」,另使用極似台東初鹿牧場的牛頭圖商標於南傳自製的「初鹿養生鮮奶饅頭」等商品,並以「初鹿牧場」價格標籤黏貼於商品,疑誤導消費者,初鹿牧場憤而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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