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品牌:方大同槓上「方大同」 店主敗訴不服
SOURCE : 自由時報LTN 娛樂頻道 2016/06/02
方大同出道11年,曾五度角逐金曲歌王獎座,日前中國一家餐飲店,因為跟方大同撞名,經過裁定後,需要撤換店名,店家為了保住開了3年的招牌,決定上訴,用法律手段保住「方大同」的名字。
據《新浪娛樂》報導,中國鄭州有一家經營近3年的「方大同」餐飲連鎖店,因為和歌手方大同撞名,被方大同方面認為是侵害了姓名權。今年 4月18日,中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裁定,該商標屬於無效商標。連鎖店店主認為這樣的結果難以接受,決定用法律手段保住「方大同」的店名。
連鎖店的店主表示︰「當初給餐飲店起名時並不知道方大同這個人,只是覺得在鄭州『方』字頭的店生意都很好,比如方中山、方團結、方秀華等。 『大同』則是他鄰居家大哥的名字,同時也是一個普通的地名。」而方大同方面則沒有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