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華為與三星專利之爭會打「持久戰」?
SOURCE: 北京新浪網 2016-06-06
華為技術有限公司(下稱「華為」)起訴三星,在近期中國企業起訴外企的「潮流」中掀起不小的漩渦。叫好聲」認為,這是已經擁有專利積累的中國企業在國際舞台上的一次「實力亮相」,這件事本身就是中國製造業的勝利;「陰謀論者」認為:背後有蘋果撐腰,目的或為趕超壓制三星;也有理智者分析,這不過是一種積極競爭策略。
華為的官方解釋則是:在ICT產業中,友商之間應該通過開放式的創新、聯合創新的方式共同推動產業進步。業界解決知識產權問題的最佳途徑,是通過談判簽訂專利交叉許可協議后合法使用對方開發的技術和知識產權。訴訟是最後的解決爭議的方式,在某些情況下也是一種常見方式。
對此,三星方面回應《中國經濟周刊》記者稱,「我們會對訴訟做徹底評估,並採取適當行動維護三星的業務利益」。截至發稿,記者未獲得華為方面的採訪回應。
為何同時在中國、美國兩地起訴
5月25日,華為對外宣布在中國深圳中級人民法院和美國加州北區法院同時對韓國三星公司提起知識產權訴訟。華為在訴訟中要求三星就其知識產權侵權行為對華為進行賠償,這些知識產權包括涉及通信技術的高價值專利和三星手機使用的軟體。華為認為其有權獲得合理賠償。
為什麼選擇美國加州和中國深圳兩地同時訴訟?
華為官方表示:三星在全球範圍內使用華為的知識產權,因為三星在眾多國家銷售其產品且相關專利數量多,華為不可能在所有的地方針對所有被侵權專利進行訴訟,但華為願意在全球範圍內解決糾紛。
對此,上海正策律師事務所知識產權律師郭國中對《中國經濟周刊》記者分析說:「這涉及到專利權具有地域性,即美國的專利權僅在美國有效,中國的專利權僅在中國有效,所以對於三星公司在美國涉嫌侵權使用華為在美國的專利權的行為,華為需要到美國啟動訴訟維權工作,在中國涉嫌侵權使用華為在中國的專利權的行為,華為需要在中國啟動訴訟維權工作。」
而北京東易律師事務所合伙人、知識產權部首席律師趙虎則認為,「華為可能認為中國和美國是兩家企業主要展開競爭的市場,所以會在兩國起訴。不過,中國和美國知識產權訴訟有一個明顯的區別:美國法院判賠的數額通常情況下高於中國法院判賠的數額。」
同時,也有業內專家認為,華為在美國起訴三星,有可能是向美國證明華為在知識產權方面的積累,為進軍美國市場做鋪墊。
為何在此時發起訴訟?
訴訟「時間」有何講究?
郭國中律師向《中國經濟周刊》記者介紹說:「侵權訴訟提起的時間,通常最關注兩個方面:第一,專利權人因為涉嫌侵權方侵權行為受影響的嚴重程度,即,如果涉嫌侵權方侵權行為對專利權利人影響非常大,通常專利權利人在侵權發生之初就啟動訴訟維權工作;第二,涉嫌侵權方侵權使用專利技術獲利情況,即,雖然專利權人較早前就已掌握侵權方的侵權行為,但為了在訴訟程序中獲得更高的賠償,通常等侵權方獲得較高收益后再提起訴訟,這樣侵權訴訟賠償額可以視侵權方的獲利情況確定。」
IDC最新數據顯示,2016年第一季度全球智能手機廠商出貨量排行榜上,三星以8190萬部出貨量排名第一、市場份額為24.5%;蘋果以5120萬部出貨量排名第二、市場份額為15.3%,下滑嚴重;華為則以2750萬部出貨量排名第三,市場份額為8.2%。而在2015年IDC全球智能手機廠商出貨量排行榜上,三星、蘋果、華為的市場份額分別為22.7%、16.2%、7.4%。
2015年,華為與蘋果公司達成一系列專利許可協議(覆蓋GSM、UMTS、LTE等無線通信技術),這意味著蘋果每年需要向華為支付數億美元專利費。根據國家知識產權局最新公佈的許可備案登記信息顯示,2015年,華為向蘋果公司許可專利769件,蘋果公司向華為許可專利98件。
據媒體報導,華為稱此前已要求三星向其支付一個公平合理的專利使用費,但遭到拒絕。
會打持久戰?
三星5月25日發表聲明回應,「不排除以包括反訴等方式,積極應對本次法律爭端」。
5月28日,據《韓國時報》報導稱,知情人士透露,三星電子計劃在美國法院反訴華為,最早可能會在7月採取行動。
華為和三星的「訴訟—反訴訟」之戰一觸即發。那麼,面對三星的「反擊」,華為勝訴的概率有多少呢?
據《中國經濟周刊》記者了解,目前,華為起訴三星專利侵權案件共計涉及4G標準專利和智能手機功能相關的11項專利。其中,以4G專利為例,三星以652件位列第二,華為則以603件緊跟其後。而在4G核心專利上,華為以273件位列第二,而三星僅排在第六位。
同時,據世界知識產權組織(WIPO)公佈的2015年國際PCT專利申請數量統計,華為技術有限公司申請了3898項專利,較上年增加了456項,連續第二年居全球企業之首。截至2015年底,華為在全世界範圍內累計獲得授權專利50377件,這些專利包括對智能手機具有很高價值的LTE通信、智能手機操作系統、用戶界面等專利。
但是,三星在和蘋果多年專利訴訟中積累了非常豐富的應對經驗,對於華為贏得專利訴訟將造成一定的挑戰。
2010年,蘋果曾經向三星發出專利授權要約,因價格談不攏雙方談判破裂。2011年4月15日,蘋果在美國針對三星提起訴訟,稱三星侵犯了蘋果的專利權。2011年4月21日,三星對蘋果進行「反訴訟」,在韓國、日本和德國起訴蘋果,稱蘋果侵犯了三星的專利權。至此,拉開了長達5年的「訴訟馬拉松」。
趙虎律師認為:「『華為—三星』之戰結果很難預測。華為雖然有很多的專利,但是三星也有很多的專利。這個案件最有可能的是達成和解,也就是說三星也許侵犯了華為的專利,但是華為也會需要三星的專利。和解的方式或者通過一方給另一方專利使用費的方式,或者專利交叉許可的方式。」
據《中國經濟周刊》記者了解,在專利訴訟程序中有非常多的程序可供被告選擇,比如:涉嫌侵權方將對涉案專利啟動無效宣告程序,對於無效宣告決定不服的一方進一步啟動行政訴訟程序,對於一審行政訴訟不服啟動二審程序等等。這也是專利訴訟案件持續2~3年時間不足為奇的客觀原因。
對此,郭國中律師建議,華為要一方面做好持久戰的準備,一方面做好應對三星公司「專利無效請求」和「侵權反訴」的準備工作。
《中國經濟周刊》記者 程子彥 | 上海報導
(本文刊發於《中國經濟周刊》2016年第2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