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品牌:圖案太複雜,蘋果Apple Watch商標案在華敗訴
SOURCE: 北京新浪網 2016-11-20
本文來自愛范兒,近日,蘋果公司在北京知識產權法院的商標案中敗訴。2014 年發佈 Apple Watch 后,蘋果在「計時儀器、表、珠寶首飾」類商品上,申請註冊圖形商標,但被國家商標評審委員會(以下簡稱商評會)駁回。
蘋果為這一圖案申請了 4 件商標註冊,編號分別為 15674129、15674130、15674131、15676860。
蘋果隨後提交了商標申請註冊複審,但在今年3月,商評委駁回了蘋果的複審申請,理由是蘋果提交的這些商標是由多個圖形組成而成的複雜圖形,且整體缺乏註冊商標應有的顯著特徵。
對於商評委的決定,蘋果表示不服,將此事告到了北京知識產權法院,要求法院撤消商評委的決定,重新審核。
蘋果表示,他們提交申請的圖形商標,使用的是蘋果公司獨創且指定顏色,專用於 Apple Watch 的待機界面上。經過蘋果公司大量宣傳使用,這一圖案已經獲得相關公眾認知,也就是說用戶能夠在看到該圖案時將其與蘋果聯繫起來,所以具備固有「顯著性」。
另外,蘋果提出,他們還有多個與本案類似的圖標,已經成功在「計算機」等相關商品上已經進行註冊。既然如此,根據審查一致原則,本案申請的圖標也應予以核准註冊。
法院經過審理后認為,蘋果這一圖形的構圖和組成元素都過於複雜,普通民眾不會將其識別為商標;再者,僅僅是因為其他類似商標獲准,不能成為這一圖形商標獲得批准的依據;此外,蘋果公司所提交的證據不夠充分,無法證明所申請商標圖案已獲得顯著性。
最終,法院駁回了蘋果的全部訴訟請求。
~圖示見原文~